2017湖南省殘疾軍人優撫辦法
湖南省優撫對象撫恤標準:
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從10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城鎮“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農村“三屬”定期撫恤金與城鎮“三屬”實行統一標準;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450元、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5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66230元、64140元、62040元,分別比2015年提高了6020元、5830元、564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1030元、18050元和1698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及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45930元、45930元和20720元。
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3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6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并首次實現了“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的城鄉統一。今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標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經費13億元,全年共安排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經費3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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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再提高
優撫對象撫恤補助金:
1月8日,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近日,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內蒙古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這是我區第23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6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并首次實現“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城鄉統一,有效地保障了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
了解,從2017年10月1日起進行調整。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66230元、64140元、62040元;十級因戰、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7360元、630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定期撫恤金標準實行城鄉統一標準,每人每年分別提高至21030元、18050元、16980元。抗日戰爭時期、其他時期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分別提高到13956元、13464元。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到5472元,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到6000元。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的無工作單位、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的定期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到8400元。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提高到25元。
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也進行了相應調整,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