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規定》等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我分公司與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如下:
1.分公司嚴格認真執行“三關一監督”(市場準入關、車輛技術狀況關、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安全監督),完善基礎工作,健全各種臺賬、檔案、記錄,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經營車輛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2.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要參加分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例會。
3.貨物運輸經營者要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按規定做好例檢、例查、二級維護和年審。
4.貨物運輸經營者要按照要求配備必要 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盒消防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懸掛、設立警示標志。
5.貨物運輸經營者對自查和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認真整改,必須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否則運管機構將予以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資質。
6.貨物運輸經營者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依法經營,運輸過程中不得超載超限裝載貨物。
7.貨物運輸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使用失效、偽造、變造、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
8.此責任書一式三份,運管機構、分公司和經營者各存一份。
分公司負責人簽字 : 年 月 日
經營者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