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從濟南市社保局獲悉,自1月1日起,濟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為85元。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含1-3月份補發部分)將在本月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調整后,濟南的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比國家現行規定的基礎養老金高15元,這次調整涉及全市75萬余名60周歲以上的城鄉老年居民。此外,自起,濟南調整了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期,由原來的每年1-4月調整為9-12月。屆時,市社保局將提前向市民發布繳費通告。
經辦機構主動為到齡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發放待遇
根據濟政發【2014】1號文件規定:“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為了方便參保居民領取待遇,目前濟南的居民養老待遇手續由經辦機構主動辦理。各區縣居民養老經辦機構每月核實到達60周歲的參保居民信息,并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情況核算具體的待遇金額。辦理完有關手續后,養老金卡(折)將通過鎮、村逐級發放到參保人手中。
居民養老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可繼承,家屬還能領喪葬補助
根據濟政發【2014】1號文件規定:“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領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相關人員在待遇領取人死亡后30日內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一次性發給800元喪葬補助金。”另據濟政字【2014】40號規定:“濟南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參保人死亡后,家屬只需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手續,即可按程序領取到上述待遇。社保局提醒:一定要在規定時限內辦理注銷和申領手續,以免因注銷超期而影響領取喪葬補助金。
養老金調整年份表
首次調整是在2011年7月,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同時,將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
第二次調整是在2012年10月,將基礎養老金從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了65元;
自2013年1月起,從原來的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為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