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房地產市場嚴控后,今日霸州、文安、任丘紛紛發布限購措施,保定徐水區緊隨其后也發布了限購措施。限購政策中寫道本地人限購3套,非本地限購1套。
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落實中央關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指示精神,推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使房子回歸住房屬性,提出如下意見:
(一)暫停向擁有本區3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取得本區居住證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方可允許在本區購買一套住房。暫停向擁有本區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三)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后,須在取得產權登記證書滿2年后方可進行交易。
(二)對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一)在本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本區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內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對在本區購買第3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禁止商業銀行向購房者提供“首付貸”。
(四)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區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含2017年4月1日后補繳情況),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一)商品房經營者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手續前,對全部房源須向區價格主管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一房一價)備案。備案價格應科學合理,經區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的申請。區住建、統計部門向物價部門提供不同區域的商品住房參考價格。
(三)商品房經營者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備案價格的,區住建部門停止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四)本意見實施前,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區住建部門先行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商品房經營者應在30日內向區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區住建部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
(五)本意見實施前,所有取得土地、規劃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售出的商品房,須于三日內向住建部門辦理預備案手續,辦理預備案手續后,所售出房源不允許更名,直到取得不動產證書2年后方可進行交易。未辦理預備案手續的房源視為未售出房源,按本意見執行。
(六)對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手續私自售房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
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區住建局負責解釋。
相關解讀
4月5日,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簡稱《意見》),暫停向擁有本區3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取得本區居住證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方可允許在本區購買一套住房。暫停向擁有本區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后,須在取得產權登記證書滿2年后方可進行交易。
《意見》規定:居民家庭在本區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在本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對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意見》要求: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內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對在本區購買第3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禁止商業銀行向購房者提供“首付貸”。
同時,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區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含2017年4月1日后補繳情況),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此法規自4月5日起實施,實施前,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區住建部門先行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商品房經營者應在30日內向區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區住建部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