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比例
住院醫保費用:
1、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400元;
2、市外定點、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600元。
住院報銷比例:
1、本市(含本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
一級醫院85%,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60%;
2、市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包括本市轉診)的報銷比例分別為:
一級醫院75%,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
3、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包括本市轉診)的報銷比例分別為:
一級醫院65%,二級醫院50%,三級醫院40%
4、參保人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市外非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
其醫療費用不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5、對特殊病種的醫療費報銷:
用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統一為80%,在市外定點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統一為70%。
門診醫療費用:
一般診療費和其他符合規定的診療費用,在起付標準100元以上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按40%比例給予支付,年度累計支付限額30元。
報銷范圍
城鄉醫保費用下不予報銷情況:
(1)明確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關證明除外)、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第三方負責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辦理材料
一、門診費用報銷:
1、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式兩份);
2、醫療機構出具的財稅統一發票(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式兩份);
3、門診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4、單位證明參保人身份及門診事實的書面證明;
5、經住院參保人簽名確認的本人身份證及銀行賬戶復印件。
二、住院費用報銷:
本地住院: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手冊》
2、患者本人身份證
3、單位書面證明
異地住院:
1、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式兩份);
2、醫療機構出具的財稅統一發票(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式兩份);
3、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4、特殊檢查治療結果報告單(復印件);
5、單位證明參保人身份及住院事實的書面證明;
6、經住院參保人簽名確認的本人身份證及銀行賬戶復印件。
辦理流程
住院報銷:
參保人帶上述資料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醫保待遇核發窗口辦理報銷。
門診報銷:
向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備案,并在出院(或就診)后辦理報銷。
辦理地址
揭陽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山二號路
電話:0663-8234101
揭陽市大南山華僑管理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234鄉道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附近
電話:0663-3451220
揭陽市東山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美得福電子有限公司附近
電話:0663-8202771
揭陽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