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學習新疆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1】
4月5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六十四團陽光社區組織轄區居民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目前,該團各單位按照團黨委學習安排,為有效遏制和消除極端化,防范極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學習《去極端化條例》熱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17年3月29日通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極端化條例》指出了去極端化的主要表現,提出了預防、遏制和消除極端化的具體措施,明晰了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以及全社會各方面應當履行的責任,明確了去極端化的法律責任,這對去極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提高了去極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設法治新疆的一項重要立法。
在學習活動中,該團各黨支部按照學習要求,通過三會一課、自學和宣傳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學習,讓《去極端化條例》入腦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學習落實到行動上,嚴格按照維穩工作要求進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極端化工作,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要敢于擔當,敢于發聲亮劍,不利于民族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民族團結的事不做,用實際行動做民族團結的踐行者。
社區維吾爾族工作人員買尼孜拉?伊斯熱依里通過學習深有感觸的說:“去極端化條例的實施,明確界定了什么叫極端化,極端化有哪些表現方式,明確了法律依據,我們要進一步做好轄區居民的宣傳教育,讓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社區學習新疆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2】
為了遏制和消除極端化,防范極端化侵害,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2017年3月30日,社區組織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
“極端化”是指受極端主義影響,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觀念,排斥、干預正常生產、生活的言論和行為。
“極端主義”是指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的主張和行為。
“去極端化”應當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宗教中國化、法治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相適應。
“去極端化”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
學習宣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是為了貫徹落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堅持“去極端化”宣傳教育“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一是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堅持依法治疆,堅持以現代文化為引領,以“去極端化”,維護民族團結為主題,加強宣傳教育,有效延伸教育覆蓋面;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綜合決策、齊抓共管”的原則,以“打防并舉”的工作思路,扎實做好輿論宣傳、教育引導、文化引領、夯實基礎等多種方式,讓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宗教極端思想的反動本質,增強判別力,提高抵制宗教極端思想的能力。搞好思想動員,明確職責任務,形成人人關注“去宗教極端化”工程,人人主動參與“去宗教極端化”工作的濃厚氛圍;三是加強對客運站場、企業員工“去極端化”的宣傳教育,增強各族群眾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地壓縮宗教極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間,共同推進我市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