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對于引進人才補貼政策不一樣。但大多數為住房補貼、創業補貼、福利補貼等,數額也不定。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2021年佳木斯人才補貼最新政策及人才補貼發放時間,僅供參考!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國務院有關人才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實施意見》(黑發〔2016〕20號),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廣開門路吸納人才,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在原政策基礎上,結合實際,現修訂如下。
一、人才引進
(一)直接引進
我市重點產業領域企業(包括食品、農機裝備、能源、化工、紡織、醫藥、新材料、林木造紙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臨規企業以及戰略新興產業)引進域外人才,市屬事業單位引進符合《佳木斯市市屬事業單位需缺人才專業目錄》的人才,最低服務期3年,到崗后3年內享受以下政策(中省直單位可參照本政策執行)。
1.直接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獲得國家、省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重大基礎科研項目負責人、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和掌握核心技術、能夠幫助用人單位破解重大技術難題等),薪酬待遇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可自主設置特定崗位,不受崗位數額和結構比例限制;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或年薪制;特別急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職及以上人才亦可照此辦理。[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2.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給予5萬元安家費,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貼;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域外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給予3萬元安家費,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貼;引進“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給予2萬元安家費,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貼。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可任正、副科級領導職務;引進域外正、副高級職稱人才即來即聘。[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重點產業領域企業引進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特殊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貼。[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對企業和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引進的以上人才,安家費、津貼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同級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各承擔50%。
4.事業單位引進上述人才,或引進符合《佳木斯市市屬事業單位需缺人才專業目錄》的省內高校及佳木斯籍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二批次A段以上),可直接調入落編,沒有空編可通過周轉編制解決,人員引進由市委編委會議審定。[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二批次A段以上),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津貼,由用人單位承擔。[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在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的,可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破格提拔。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調任到黨政機關擔任相應級別領導職務。一年后,特別優秀的可破格提拔。其中,引進“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在崗教職工可提職安排。[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7.加大到全國知名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力度,分別給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統招本科畢業生15、10、5萬元一次性生活補貼。[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二)柔性引進
8.深入實施“金鳳還巢”計劃,鼓勵引導在外佳木斯籍優秀企業家、學子、科技英才在我市或引薦人才來我市投資興業創新創業,創辦科技型企業、打造創新平臺或科技孵化器取得顯著成效的,根據需要,給予招商、科技、人才、創業、金融、財稅等全方位的專項政策支持。[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金融服務局]
9.與全國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遴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到縣(市)區或市直部門掛職;遴選高層次科技、管理人才到有具體需求的企業柔性掛職。[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10.引進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人才(團隊),能夠幫助企業解決重大技術難題,與企業合作開展新技術研發項目、開發新產品,達到產業化批量生產的,給予10—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1.支持中小型科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校企合作、聯合攻關,專利獲得者通過與我市企業合作轉化科技成果,投產見效后,視財稅貢獻情況,給予專利持有者獎勵。[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局]
12.采取短期、中長期聘任或技術入股、項目合作等靈活方式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為我市發展戰略提供有價值的咨詢策劃,或為我市產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按“一事一議”辦法給予年薪、咨詢費或獎勵。[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人才培養
13.與廣東省對口合作城市、中科院等國家重點科研單位、與我市有合作關系的央企以及佳木斯大學、佳木斯職教集團管委會建立人才定點培養機制,選派黨政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去學習深造。[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4.搭建人才干事創業平臺,加快創建國家級高新區,支持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士工作站、科學家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聯合開展人才培養、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可給予企事業單位一次性補助10—30萬元。[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
15.深化與省內高校、科研院所、職業院校戰略合作關系,支持到企業和基層建立實訓基地、開展培訓,開辦我市急需緊缺專業“冠名班”進行學歷教育和技能培訓,對成果、成效明顯的企業,可給予10—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
16.深化現代農村職業教育改革,每年選送部分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到省內高校、科研院所、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免費培訓;在市級拔尖人才、市級領軍人才梯隊、農村實用人才評選中,抓緊培養造就青年英才,同等條件下向35周歲左右人才傾斜。[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佳木斯職教集團管委會]
三、人才評價
17.高層次人才和在我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取得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或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晉升職稱開通“綠色通道”,不受學歷、資歷、指標限制,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8.市級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市級專家)每三年評選一次,入選后三年內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貼;在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中每三年評選一次“佳市首席技師”“致富領頭人”,在我市工作期間,三年內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貼。[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
19.市及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帶頭人和后備帶頭人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考核選拔調整一次,每月津貼分別為300、200元。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每兩年評選一次,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健全完善人才施展才干的平臺,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加大人才和人才工作的宣傳力度。堅持領導聯系專家制度,關心關愛本地現有人才的工作生活,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用感情和待遇留人。對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和域內有突出貢獻及重大影響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可比照引進人才的政策,給予資金扶持、獎勵和津貼補助,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四、人才使用
21.我市國家“*”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入選后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津貼;在我市工作的在職在崗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800元津貼,期限不超過五年。[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2.鼓勵科技創新人才成果轉化后“一朝致富”,企事業單位可采取科技成果作價入股、股權期權激勵、優先購買股份等方式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23.對有發明專利或科技成果、創業資金不足的科技人才,創業項目在近兩年內取得一定成果的,申請200萬元以下、期限不超過兩年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
24.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于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意見,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完善編制管理、職稱評審、人才招錄和柔性流動政策,積極促進各類人才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貢獻才智、建功立業。[牽頭單位:市縣兩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成員單位]
25.繼續實施人才工作項目化管理,支持本地現有優秀人才創新創業(含中省直單位),對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人才項目,給予5—20萬元的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局]
26.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每年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低于事業單位招聘計劃總人數的20%。[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
五、服務保障
27.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利用保障房及空置房等資源,增加投入,進一步加大人才公寓(專家公寓)建設力度,為引進的人才提供住所。[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8.引進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根據本人意愿,可在佳木斯區域內擇校一次;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當年錄取分值5%標準降低分數等優待政策。[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29.每年為引進人才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在我市公立醫院享受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0.引進人才配偶就業由引進單位負責,超出引進單位安置能力的,由市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1.本地重點產業領域企業的一批次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人才、市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的現有人才及中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的引進人才和現有人才享受第27、28款政策;“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享受第27、28、29款政策。[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2.將每年市人才發展資金500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于人才引進、培養、激勵、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出,隨著政策效應顯現,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追加。[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33.市屬事業單位需缺人才專業目錄由用人單位提出,主管部門呈報,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定期向社會發布。用人單位急需、不在目錄范圍內的,由市委編委會議研究審定。[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意見,制定本地的人才政策,并抓好落實。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吨泄布涯舅故形、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政策的意見(試行)〉的通知》(佳發〔2017〕11號)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