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買房如何更換物業公司?物業保障投訴!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業主大會有權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予終止。
1、要解聘或者更換物業既可以通過業委會,也可以通過業主自身的多數決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76條的規定,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3、對于半數以上業主通過的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決議,原物業公司拒絕退出的,可以通過法院要求其強令退出。
總之,俗話說,一分價錢一分貨,物業服務是有成本的,物業服務也是如此。業委會和業主大會要根據小區情況和業主需要,認真核查物業公司提出的服務標準,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確定合理的收費標準,以物業服務合同方式約定下來。對那些承諾低標準收費、高標準服務的物業公司,業主應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