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城區繁華的商業街上,隨處可以聽到店家門口擺放的音箱傳出的高分貝廣告。近日,有市民向本臺反映,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讓附近居住的市民苦不堪言,希望有關部門能管管。玉林市公安部門表示,嚴管高音廣告噪音,需要多部門聯合治理。
住在南城百貨附近的市民陳先生深受高分貝廣告的困擾,他說,這些商戶相互競爭,為了讓自家的聲音壓過旁邊的同行,競相提高音量,附近的居民緊閉門窗都無法阻擋聲音的傳入,真的很“受傷”。陳先生:“聲音太大了,搞得我媽的血壓都高了。每天重復大聲地這樣放,我用手機軟件測過大概150分貝這樣。”
大部分市民認為,街頭店鋪播放音樂吸引顧客,是一種促銷手段,可以理解。但是可以放一些輕松舒緩的音樂,或可將音量調小聲一些,盡量不要打擾周邊居民的生活。雖然有些店鋪播放的歌曲好聽,但是重復播放,再加上高音喇叭,再好聽的歌如此‘泛濫’也成了‘噪音’。“就是每次逛街都覺得很吵啊,反正我們就是覺得挺吵的。”“我們住在這里都經常見很大聲,有些人反映了也沒有用。警察最多來了講一下,轉一圈又走了,他又繼續,沒有辦法的。”
記者翻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發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記者就此采訪了玉林市環保局。玉林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類商業噪音并不歸環保部門管理,而且環保部門由于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對這類現象也沒法做有效處理。“高音喇叭是歸公安管,因為這個是屬于社會生活噪聲,它是需要強制力去執行的,環保部門沒有強制的手段。”
隨后,記者撥打了110報警電話,110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接到高音喇叭噪音擾民投訴后,110會聯系投訴人轄區內派出所民警前去處理。但在執法過程中,由于高音喇叭噪音污染具有人為控制因素,民警來到現場,商家將音響關閉。民警離開后,商家又開始播放,所以根除這一現象很有難度。
“其實說你專門叫一個部門去管,它會說這個不歸我管。但是幾個部門聯合執法的話,效果會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