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5日開始, 古城內所有酒吧全天室外噪音分貝必須控制在55分貝以下,違反相關規定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目前,就有5家古城酒吧未按規定執行遭到了關停。當記者跟隨檢查組從四方街進入酒吧一條街時,街道兩旁 ...
從10月15日開始, 古城內所有酒吧全天室外噪音分貝必須控制在55分貝以下,違反相關規定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目前,就有5家古城酒吧未按規定執行遭到了關停。
當記者跟隨檢查組從四方街進入酒吧一條街時,街道兩旁的酒吧霓虹燈閃爍,不時能聽到酒吧里面傳來的吆喝聲。但相對于整治之前,沿街攬客拉客和酒吧之間的高聲對唱等現象已經不復存在。而對于部分依舊音響聲量
15日晚上,執法人員連夜對酒吧一條街所有酒吧的音響進行了檢查,要求每個酒吧的音箱都要安裝在離街道2米遠的位置。在例行檢查中,有5家酒吧的噪音偏大,超過規定的55分貝,遂下發整改通知,要求酒吧停業整頓。而在昨晚的檢查中,記者也看到,被要求整改的涉事酒吧依然貼著封條。
對于因噪音超標而被查封的酒吧,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接下來的檢查中將繼續派人前往監督查看,沒有達到整改要求的堅決不允許營業。同時,對于服務員站在酒吧外拉客行為也將納入整頓范圍。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