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規則
轉入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
1、參保人正在佛山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后參保地在佛山。
(備注: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享受長期退休金待遇的不能申請轉入)
轉出條件
參保人已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停保手續的(若有欠費的,須按規定辦理清繳或放棄欠費的相關手續),可按規定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辦理材料
轉入材料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佛山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
3、經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入的還需提供調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市戶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外市戶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參保單位為參保員工代辦的,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須由參保單位蓋公章確認。
轉出材料
本人辦理
1、需填寫《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
2、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委托代辦
1、提供委托人本人填寫的《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委托書》;
2、《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
3、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委托原參保單位代辦理
原參保單位經辦人員提供以下資料代辦理:
1、參保單位填寫和蓋章確認的《單位為員工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
2、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要求在復印件注明“此復印件用于開具其本人《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辦理流程
轉入流程
1、參保人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機構申領蓋章確認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確認個人參保具體信息。
2、每月25日前持以下資料到所屬鎮(街)社保辦事處辦理轉入申請:
(1)《佛山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簡稱《申請表》。
(2)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蓋章確認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經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入的還需提供調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市戶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外市戶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參保單位為參保員工代辦的,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須由參保單位蓋公章確認。
3、經審查符合轉入條件的,社保按規定受理申請后,向參保人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或參保人自帶我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在三個月內到原參保地的社保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出手續。
4、社保收到參保人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郵寄或參保人提交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表》后,按規定為參保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續手續,即將參保人轉入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及相應的金額輸入至我市信息系統。
轉出流程
參保人離開佛山在省內外市就業參保的,可按以下規定持相關資料到各鎮(街)社保辦事處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后,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1、本人辦理。需填寫《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和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他人辦理。提供委托人本人填寫的《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委托書》、《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原參保單位代辦理。原參保單位經辦人員提供以下資料代辦理:
(1)參保單位填寫和蓋章確認的《單位為員工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
(2)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要求在復印件注明“此復印件用于開具其本人《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4、接收地社保機構協助辦理。參保人填寫《協助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書》后,交轉入地社保機構加具意見并蓋章,由本人或轉入地社保機構郵寄該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至參保人在佛山原參保單位所屬的各鎮(街)社保辦事處辦理。我局各辦事處核實后,將為參保人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郵寄給參保人或轉入地社保機構。
辦理地點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養老保險科電話:82981134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同濟西路七號二號樓
辦公時間:每月1-25號(節假日向前順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