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一)非本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正在廈參保(即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已按規定及時繳交并已到賬,下同)且年齡未超過40周歲當月的女性參保人員或未超過50周歲當月的男性參保人員;
2.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戶籍所在地沒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包括視同繳費),且最后一個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為廈門的。
(二)本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正在廈參;蛟趶B保留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包括視同繳費)的;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廈門,但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各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均不滿10年的;
3.經廈門市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申請轉入時為本市戶籍的人員需注意:若是從未在本市有實際繳費的人員,應先到地稅部門登記個人信息,待5個工作日以后方可提出申請;已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必須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至申請轉移期間無戶籍遷出記錄的,方可提出申請。
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1.如有在廈參保未清理的繳費賬目,需帶上原始繳費材料或憑證前來清理繳費賬目后方可申請轉出;
2.委托個人代辦且需退付個人儲蓄型保險或異地與廈門重復繳費的須轉出申請人本人事先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前來辦理委托手續;
3.委托個人代辦的代辦人應到轉出申請人當時辦理委托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業務;
辦理材料
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調入我市的調令、調動通知(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
6、委托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內容須包括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及委托代辦的事項),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戶口遷入或調入我市的,如果在遷入或調入后首次按本市戶籍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時的年齡超過規定年齡,需繳交超齡保險費的,應填報《參保人員異地社保關系轉入繳交超齡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1.轉出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2.轉出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轉出申請人的養老保險對賬單(本市人員2006年7月之前參保的,外地戶籍人員2004年7月之前參保的)
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異地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的需提供原參保地的社;疝D移單(轉移單必須包括轉移金額、繳費起止時間、繳費月數、歷年繳費基數)
5.有個人儲蓄性保險的或曾有異地轉入的養老保險且與在廈門參加的養老保險存在重復繳費的,需提供轉出申請人本人指定的廈門地區的銀聯卡
6.在廈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外地戶籍參保人員(即首次在廈參保年齡女超過40周歲、男超過50周歲的)需提供《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申請表》
7.委托個人代辦的須由轉出申請人本人事先攜帶身份證親自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委托手續;
8.委托單位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代辦承諾書》、轉出申請人簽寫的《單位代辦委托書》(需退付個人儲蓄型保險或異地與廈門重復繳費的必須在委托書中指定廈門地區的銀聯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流程
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窗口收到材料,初步審核驗證材料完整性、材料是否齊全。(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受理業務;材料不齊全的,告知補齊材料。)
2、5個工作日內向原社保機構寄出轉移聯系函。
3、收到原社保機構的轉移信息表及基金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業務。
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1、打印參保繳費憑證(由轉出申請人自帶交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2、接收異地社保的聯系函
3、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出業務。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長青路191號勞動力市場大廈12層
電話:0592-532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