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如果發現存折姓名、身份證號與本人實際不符,居住地址變動或者因地址變動需要改變發放形式(如由存折、儲蓄卡改郵寄,或由郵寄改存折或儲蓄卡等),離退休人員應報告原工作單位的勞資人員,由勞資人員填報有關手續后報市社會保障中心發放處。
1、參保單位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因銀行存折丟失或戶名變動等各種原因,造成養老保險待遇不能及時入賬時,由單位填寫《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信息變更申報表》(一式兩份),將變更后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銀行存折復印件附后,并加蓋單位公章。
2、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本人要求變更銀行信息的,除填寫《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信息變更申報表》(一式一份),將變更后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銀行存折復印件附后外,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