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年金發展的必要性
長壽自古以來就是人們的良好愿望和追求,在醫學高速發展,衛生條件和醫療設施El益改善的現代社會更是如此,但如果一個人真正活到9O歲、100歲,若沒有養老金的保障,他就沒有經濟來源,即使有養老金的保障,他的醫療代價也會成倍的提升,怎么樣解決,即使有醫療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也很低,從而還需要相應的老年入福利服務。還有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所以說人的一生中實際上是充滿著風險的,這個風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因競爭及相關利益的驅動,更加的被放大了。因此,只有在政府主導下建立相應的社會化保障制度,才是解決養老問題的惟一出路。
目前我國的老齡化越來越嚴重:1980年全國平均每13個職工養1個退休人員,1990年這一比例下降到6:1,近一兩年更是進一步下降到3:1。國際上的養老體系,一般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構成。其中,企業年金的重要性逐漸升高。
有這樣一組經驗數據:如果養老金的替代率(指退休后收入占退休前收人的比例)能達到60% ,則人們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替代率能達到80%,才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質量。而據預測,30年后,我國養老金替代率能達到30%就已經比較理想,與60%相比,這中間30%的差距就要靠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來填補。所謂企業年金,即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國外又稱“職業年金”、“雇主退休金計劃”。它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是基本養老保險,也不是商業養老保險,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補充,是職工多層次養老保險的支柱之一。它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建立的由企業和員工按照量力、自愿原則自主設立的養老保險制度。它通過設立個人賬戶和年金基金,采取政府監管與市場化運作方式,為參保員工支付養老待遇。企業年金不但可以減輕政府負擔、保障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和應對社會老齡化危機,同時,可以視為延期發放的薪酬,在國外,年金和股票、期權一起被稱為企業留住人才的三副“金手銬”。
二、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現狀
1.我國企業年金的規模
由于目前我國企業年金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企業年金的規模可以說還相對偏小,可是從長期來看,隨著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年金的高速增長期已經為時不遠。
目前,被喻為“第二養老金”的我國企業年金的規模有近500億元,再加上以年金名義銷售的保險產品有430億元,企業年金的存量規模有近1000億元。中國保監會預測,中國今后每年企業年金新增額將超1000億元,到2010年以后,我國企業年金每年新增數額將達到千億元以上,企業年金市場可達到1萬億元的規模;世界銀行則更為樂觀:到2030年,中國企業年金總規模將達1.8萬億美元。
2.我國企業年金市場運行的法規體系
近年來,很多國家都在大力推行企業年金計劃,并給予稅收優惠的政策支持。在我國,很多企業也在為員工提供補充養老保險,但是發展卻十分緩慢。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一是缺乏政府方面相應的政策支持,二是企業缺乏系統科學高效的年金管理支持。205月1日,《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雖然開始正式施行,但由于與之配套施行的文件未能同時推出,致使企業年金市場遲遲無法啟動。
為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決定203月1 El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作流程》、《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信息系統規范》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專家評審規則》等4個文件一同付諸實施,這不僅標志著企業年金市場運行的法規體系已經大體形成,我國企業年金市場也已初步構建出一個發展的基本框架,而且表明企業年金人市也得到了相關政策法規的合理規范。據記者了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在204月份左右受理機構申報資料。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意味著企業年金基金可能有望在今年正式人市。
3.我國企業年金的稅收問題
我國現行的稅法中沒有單獨規定有關企業年金的稅收方案。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規定,企業舉辦企業年金在工資總額 4%以內的部分可以免稅。但目前實施稅收優惠的地區僅限于遼寧試點地區和中關村高科技園區。2003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通知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但關于企業年金中職工個人交納的部分是否需要納稅并沒有明確的規定。
盡管5月1 日正式實施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已經把企業年金的大門向金融機構徐徐打開,但是兩個《試行辦法》讓企業年金市場的利益各方都感到有些失望,因為在兩個法規中,都未涉及關于列支渠道、稅收優惠等問題。
此外,企業年金涉及的稅種,不只是企業交費,還包括個人交費、投資收益、最后領取等等環節,相關稅種都必須完善,應該有一系列配套的稅種和方法,有統一的法律規定。目前企業年金還只是企業和個人交費的問題,過幾年,就會涉及到收益領取,稅收問題將更加突出。
企業年金的發展亟需有關部門出臺全國范圍的優惠政策,然而有關部門則希望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成之后再發展企業年金,因此遲遲不肯出臺相關政策,只允許先在試點地區實施稅收優惠,造成目前企業年金發展速度緩慢,地區行業間不平衡。
三、我國企業年金入市的后果分析
1.我國企業年金入市對各金融機構的影響
今年2月4 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發布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作流程》、《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信息系統規范》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專家評審規則》等4個配套文件,并于3月1日起施行。至此,企業年金入市的法規體系已完全搭建,這為企業年金的正式入市鋪平了道路。“企業年金人市”具有多重含意:中國的資本市場將迎來一支實力不俗的“生力軍”只是其中之一。在企業年金入市的背后,國內各類金融機構將由此扮演嶄新“角色”,這無疑為市場猜測已久的“金融業混業經營”構筑起巨大的想像與期待平臺。
待今年一季度完成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后,全國企業年金市場即可啟動。因此,保險公司、銀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證券公司角逐企業年金早已是引弓待發,都要爭先試水企業年金市場,以取得先動優勢。專業養老金公司也紛紛成立,急欲分羹年金市場。依照《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三條的規定,企業年金運作應該包括以下各方:年金受托管理機構(下稱受托人)、年金賬戶管理機構(下稱賬戶管理人)、年金托管機構(下稱托管人)和年金投資管理機構(下稱投資管理人)。對銀行業來說,其不僅可以作托管人,還可以作專業化的賬戶管理人,銀行可以設立基金公司,也可以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人。而保險業可以通過精算技術優勢,開發出相應的年金產品,發揮自己在年金市場上的優勢。
即將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年金基金給金融機構帶來諸多機遇已毋庸置疑,巨大的新市場將給市場的“淘金者”們帶來新的業務、新的利潤和新的競爭格局。但是,機遇帶來的變革也給資本市__場上的金融機構帶來新的挑戰。由于養老金市場的巨大規模,只有在這個市場上站穩腳跟,才可能有實力在資本市場上發展壯大。也就是說,養老金市場將催生“巨無霸”式的金融機構,而規模將決定“贏者通吃”,資本市場上“剩者為王”的局面將面臨沖擊。
此外,在業務取向上金融機構也會發生變革。比如基金公司,在商業銀行獲準開辦基金公司后,可能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這時,基金公司能否在養老金市場上有所作為,將很可能成為決定企業存亡的關鍵。
2.我國企業年金入市對監管機構的影響
企業年金入市不僅會給金融機構帶來諸多機遇和挑戰,而且也給監管當局帶來挑戰。
企業年金是我國金融混業的開始。接下來的個人賬戶基金運作也會加劇這種趨勢。混業經營必然帶來監管協調的問題。在企業年金這個金融機構共同運作的平臺上,無論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還是保險公司,每類機構都能扮演身兼不同種類的角色。在目前分業監管的條件下,將不可避免地出現多頭監管和監管空白地帶的情況。如果監管部門不能從行政監管轉成業務監管、或協同監管的話,勢必會造成市場混亂和效率低下。而且,專業養老保險公司成立以后,可以成為企業年金的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等多個角色,其中一些業務是保險業務之外的,對這部分業務,保險監管部門應該如何加強與其他監管部門的溝通交流,實現有效的協同監管,也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
四、我國企業年金的前景
按照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總體方案的要求,社會養老保險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三個支柱組成。從總體上分析,企業年金作為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的作用基本上沒有到位。從現在企業年金覆蓋面僅5%左右就可以看出,我國企業年金的發展前景相當廣闊。對企業年金有需求或潛在需求的企業團體主要有4大類:第一類是以電力、電信、石化、銀行等行業部門為代表的國有大型、特大型企業;第二類是股份制企業,特別是上市企業;第三類是受國外母公司影響的跨國企業和三資企業;第四類是成熟的大中型民營企業。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發展迫切需要在立法與監管上加以規范。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規范企業年金的籌資方式、方法及比例限制;第二,規范企業年金的管理機構與經辦機構;第三,規范其投資與運營,最大限度地控制其運營風險;第四,應確立企業年金的監管機構等。
相信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和法律體系的完善,企業年金將會有一個光明的前景,各金融機構實現“共贏”的同時,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也會得到完善,真正解除廣大企業職工的養老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