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1月14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
李長安:理性看待養老保險并軌
民眾期待已久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改革終于正式破題。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透露,我國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擬定,并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這就意味著,今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長期以來,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企業職工之間的養老保險“雙軌制”引發了許多民眾的不滿。根據全國人大財經委調研組在本次人大常委會上提交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49%的被調查者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滿。背后的原因是: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的企業養老保險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并未參加,雖然后來一些地方開展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但多數僅是在形式上繳納社保費,體制機制沒有根本改變。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達到90%以上,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還不足50%。不僅如此,機關事業單位還存在著諸多的隱性福利保障,諸如發放購房補貼甚至福利分房、公費醫療等等,這就進一步拉大了兩者之間的差距。
因此,盡快實現養老保險的并軌就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養老保險的“雙軌制”本身并不是所有矛盾的焦點,其中存在著諸多的誤讀成分。從世界范圍來看,不少國家為了穩定公務員隊伍,保證國家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實施,主動采取了養老保險的“雙軌制”。比如在英國、德國等國家,都制定有專門的公務員養老保險法案。美國的聯邦公務員養老金收入也要大幅領先于普通工人養老金收入,前者養老保險金是后者的2倍多。
從此次改革的方案來看,并軌主要指的是在基本養老保險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將實現一致。但在補充養老保險方面,恐怕依然會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按照此次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確立的“一個統一、五個同步”原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將與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金。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本身來源于國家財政,讓他們繳納養老金無非是將國家財政從“左口袋”轉到“右口袋”。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還將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并且將與工資改革聯系在一起。相比之下,除了少量國企與效益較好的私企外,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并未建立年金制度,絕大多數企業職工與年金無緣。
因此,對于并軌后能否實現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的完全公平,尚需保持一份理性的態度。當務之急,就是加快政府職能改革的步伐,盡快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的規范和透明。只有將這部分財政性工資福利置于陽光下,接受民眾的監督和評議,才是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