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養老保險新政策:
《江蘇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審議稿)》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在今年底前覆蓋該省約110萬城鎮居民。屆時,江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將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覆蓋。
依照我國目前的養老制度,城鎮企業職工有“職工養老保險”,農民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而沒有工作的城鎮居民則游離在養老保險制度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實施將填補這一空白。江蘇省規定,從今年下半年起,凡具有江蘇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根據規定,個人繳費標準設定為從100元至1200元共12個檔次,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為推動全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省財政廳出臺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省補助政策。據測算,僅2010年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省補助支出就將達到20億。我省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中央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0年我省所能得到的中央補助資金約占全省所發基礎養老金的5%左右),為確保我省率先在2010年實現新農保的全覆蓋,考慮到蘇北等經濟薄弱地區的現行財政承受能力,省財政結合中央財政的補助政策,采取分檔補助、重點傾斜的省補助政策,體現省對最困難地區的重點幫助以及對其他地區的普惠支持。對人均財力低于1000元的地區,按照每人每月4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人均財力在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