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養老保險新政策全文包含哪些重要事項內容?小編為大家分享了相關熱門資料,大家敬請閱讀下文:
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切實保障曾經在用人單位工作未參保人員老有所養,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期聯合下發了《關于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是我省依據國家文件精神出臺的一項重要的、階段性的惠民政策,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希望符合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規定條件并自愿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要抓緊時間,最遲在今年年底前按省、市文件規定辦理參保納統手續,以便盡早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據了解,參保人員需符合相應條件,即2011年6月10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能提供與原企業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原始檔案或有效證明材料。
■參保補費規定
1、1994年底前開始,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離開單位未參保人員,2010年底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其中,從61周歲至70周歲每滿一周歲少繳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費,70周歲及以上人員按70周歲繳費額補繳。
2、1995年以后開始,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離開單位未參保人員,2010年底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3、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離開單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0年底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按照距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的差,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后繼續繳費至退休年齡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4、原我省國有、集體企業固定職工經單位批準辭職一直未參保的,2010年底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憑本人原始職工檔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認定視同繳費年限后,從2010年開始向前補繳不少于5年的養老保險費,連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待遇計發規定
1、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一次性補繳滿15年即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100%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月領取基本養老金630元;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月領取基本養老金495元。
2、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補繳后即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按省政府辦公廳辦字〔2006〕77號文件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100%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后,實際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低于630元的,按630元標準計發;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后,實際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低于495元的,按495元標準計發。
3、2010年底未達到退休年齡補繳后繼續繳費人員,達到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時,按其達到退休年齡時的政策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按實際計算數額計發。
4、自愿申請參保補繳的人員,從補繳的全部費用到帳后的下月起計發基本養老金,按我省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內項目和標準發放,參與以后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
■所需材料
自愿申請參保補繳的人員,應首先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站領取相關表格;之后按文件規定準備所需材料,據實填寫相關表格并按要求加蓋公章;最后將所需材料、表格上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站進行審查。
據了解,自愿申請參保補繳人員辦理參保納統手續,應提交以下材料并據實填寫相關表格,包括本人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原始檔案或有效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河北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審批表》;《河北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礎信息認定表》(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人員和補繳距退休年齡滿15年的差人員填寫);《唐山市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礎信息表》。
據介紹,已經享受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現又符合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規定條件并自愿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終止享受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按49號文件規定參保繳費后即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得同時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