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
2011年江西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試點縣名單出爐,南昌市進賢縣等53個縣(市、區)納入2011年新農保試點縣。自從2009年江西11個縣(區)成為首批新農保試點縣后,加上今年新增的53個試點縣,我省共有77個縣(市、區)納入新農保試點縣,新農保試點的實施范圍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范圍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
江西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現狀
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江西省就按照民政部下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進行了江西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試點工作,到1996年,全省共有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到1999年,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該項工作進入了整頓期。直到2002年,省政府明令停止繳費,自此,江西省農;旧舷萑胪顟B。
2008年,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要求,江西省決定加快推進農村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2009年12月,江西省已經確立在新建等11個縣(區)開展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試點工作。凡年滿60歲的老年農民,只要家庭子女繳費參加新農保,就可每月獲得55元的養老金;年滿16歲、不到60歲的農村人口,每人每年可自愿繳納100元到500元的養老保險費,政府將按照每100元補3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多繳多補,年滿60歲后就可每月支取養老金。農村重度殘疾人的100元最低保險費由政府代繳。預計到2020年,新農保將在全省農村實現全部覆蓋,惠及400萬60歲以上老人和2200萬適齡農村居民。
江西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繳費標準
江西農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分為100元/年、200元/年、300元/年、400元/年、500元/年,由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江西農村養老保險只限于年滿16周歲的非在校學生的農村居民。省縣(市、區)都會對參保人予以一定補償,具體的補償金額會因不同的地區而有所差異。此外,政府會對重度的殘疾人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為了鼓勵廣大中青年參保,政府規定對繳費超過15年會增加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