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政策在經歷了一年的醞釀后終于呱呱落地。記者昨日從推出這款產品的保險公司獲悉,上月底,有兩戶廣州籍老人簽署了以房養老合約。至此,四大試點城市北京、武漢、上海和廣州都找到了接受以房養老的客戶,共有22戶家庭獲得承保。這些家庭包括孤寡、失獨、無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據說一套500萬的房子,每月可以領到15000元。
一直以來很多人都有一個問題,你說這人生最痛苦的事,到底是錢在呢人沒了,還是人在呢!錢沒了!別小看這個哲學問題,他可一直困擾著中國人。而我們的選擇,往往是前者,讓錢留下。所以,我們每年都攢錢,省吃儉用。只為存錢養老,已被不時之需,F在,又有人提出,養老不能完全靠政府,65歲錢還不打算給養老金了,這就讓更多的人沒了安全感,為了避免餓死街頭,只好現在玩命攢飯票錢!這時候突然有人提醒我們,不必這么悲催,你還有一大筆錢可以用,那就是你的房子!
其實,就以現在的養老院價格,公辦最低也要2000元一個月左右,服務一般,居住環境也差,而且根本沒床。而要稍微好一點的民營養老院,價格要飆升到了四、五千一個月,這一般的老人還真心消費不起,那強制便宜點成不成,商家又會覺得不夠成本。沒利潤自然大家就都不干了,要知道未來我們可是一對夫婦上養四個老人,下養一個娃的421人口結構,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所以必須要從老人身上想辦法再擠出點錢來。
數據顯示,中國的自有住房率已經幾乎達到了9成,也就是說,平均下來9成的中國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或遠或近都有自己的房子。親沒錢養老不要緊,賣了房子就有了!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把房子抵押給養老院,然后,養老院按照房子給你折價到幾十年之內,您只要活著,就可以從養老院領工資用于吃喝拉撒,以及一切服務。如果您活到預定的歲數,那恭喜您了,因為您賺了,但反之就是養老院賺了,乍一看是一個你好我好他也好的政策,老人解決了養老的資金來源,養老院有了利潤有了動力,而國家和年輕人呢,也減輕了負擔。但這其中卻遠沒那么完美。
首先,以房養老必須是一個有效市場競爭下才能執行的政策,也就是說得是買方市場。我們得能挑養老院,而像現在的情況是,幾億人等幾百萬個床位,屬于嚴重的供求失衡,所以現在要這么干,以房養老就變成了養老院挑房。第二,必須得有金融機構或房產保險等機構充當倒按揭中介的角色。不能什么事都是養老院說了算,否則就變成了當鋪,您的房子別想賣上價了。第三就更麻煩了,中國人還是養兒防老的傳統,賣房養老,會給兒女帶上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大帽子。這要讓同事聽說,你爹媽把房子賣了住進養老院,這以后還混不混了!至于第四就更難了,以房養老的前提是建立在房價不斷上漲的基礎上,如果房價跌了,沒人會愿意做這樣明顯賠錢的倒按揭。別看現在500萬的房子,有人愿意給你15000元,等房價一跌,他們隨時可能會反悔。那個時候,你可能連個房子都木有了。而且500萬的房子一年回報才18萬,算下來也就3.6%。也就是說,如果你把房子賣了隨便買個銀行理財產品,每月也能有個2萬元以上的收入,每月拿出6000塊錢,把您的房子租回來,應該也不是什么難事。而且不光老人活著的時候有,老人離世了,這筆錢依然有。所以這筆賬怎么算都是虧了。如果您非說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才踏實,那正確的做法是,把500萬的房子賣了,買個200萬的小房子,然后拿300萬去買個理財產品。這樣每月也能有12500元的收入,對于老人來說也夠用了,而200萬的房子也會有60平米左右,自住也沒太大問題。
所以,以房養老頂多算一個選項,絕對不是一個可以向大眾推行的市場。香港在2011年也實行了以房養老,他們叫做安老按揭,把房子估值后,反向抵押給銀行,然后領取固定的年金。但2年下來,接到的申請才300多宗,基本都是70歲以上的孤寡老人,換句話說只有遺產都不知道傳給誰的老人,才會考慮以房養老。原因就是,估值不合理,給的錢太少。安老按揭基本上會比市場價更低,而給你的年金,每月也就合幾千港元,這在動輒月消費過兩萬的香港,甚至連喝湯都不夠。
而以房養老在歐洲的情況稍好一點,但也相當不樂觀,比如英國,很早就有以房養老了,但承擔職責的是個大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不是只能出售給固定的官辦買賣。英國人一般會賣大買小,用差價來養老,要知道英國的房子那可是產權,不會因為使用年限快到期而被狠狠的殺價。即便如此也只有2成英國人愿意這么干。至于德國,那的老人更愿意把房子租給年輕人,不但能獲得收入,還能讓年輕人幫著做些家務,德國人似乎很樂于這樣的老少同居,也會有很少的老人把房子倒按揭給金融機構,然后去做旅行或者進入高檔養老院。
對于北歐的老年人來說,腦子就更活了,他們通常會賣了自己的房子,然后到深陷債務危機的南歐去白撿一套房子,哪的黃土不埋人呢?但有必要說明一點,歐洲人口遠沒有我們這么多,大多數地方的房子也沒有我們這么貴,再加上永久產權,所以通常情況下他們是沒有把房子留給子女的傳統的。
據悉,“以房養老”業務在還款方式上,借款人可選擇按月償還利息,到期一次性還本;或者每月償還部分本金和利息,到期時償還剩余本金和利息,如果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按合同約定銀行需處置抵押房產償還貸款。按照銀行方面的要求,借款期限最長為10年。以一套評估價值50萬元的抵押房產為例,可獲得的貸款金額最高為30萬元,如按當前央行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6.55%計算,10年內每月可從銀行領取的養老金約為3414元。
不過,根據銀行在這項業務的實際操作情況,實際執行利率有的是執行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0%的標準,即執行的貸款利率為8.515%。那么,10年內每月可從銀行領取的養老金就約是3722元。如果借款人選擇的是按月償還利息,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方式,按照6.55%的貸款利率執行的話,應支付的利率總額為10.97萬元,按8.515%的貸款利率執行的話,應支付的利息總額約為14.66萬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所謂的“倒按揭”以房養老,其實質就是住房抵押貸款。從技術角度來說,操作起來并不難,但之所以在國內雖有嘗試但未見推廣,不僅僅涉及老年人是否接受這一新事物。此外,業內還普遍擔心的一個最大“障礙”就是“70年產權”問題。
“現有房屋產權70年,產權到期后如何處置依然存在政策盲點。銀行開展這項業務也得考慮這方面的問題。”某股份制銀行長春分行個貸中心的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該人士還提到另外一個“顧慮”:房價走勢給銀行帶來的風險。“銀行面臨借款人無法如約歸還貸款的情況下,就需要處置房產用于償還貸款。但如果房價出現下行,就有可能出現到時候變賣房產所得資金不能補上欠款這個缺口的問題!
另據《新京報》披露的消息,“以房養老”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以房養老”就已在國內多地自發興起嘗試。包括長春市在內,早已有個別金融機構試水相關業務。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然后從銀行按月領取養老金,對于這樣的養老方式,您怎么看?以往“以房養老”在各地展開的嘗試效果又如何?“以房養老”是否是養老金來源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