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按揭”在中國的開展,標志著我國又增加了一種合理而有效的養老途徑。可同時,它也受到了許多國人的置疑,認為它顛覆了“百敬孝為先”的傳統觀念。
“以房養老”也稱“倒按揭”。它是指房屋產權擁有者,把自有產權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后者在綜合評估借款人年齡、生命期望值、房產現在價值以及預計房主去世時房產的價值等因素后,每月給房主一筆固定的錢,房主繼續獲得居住權,一直延續到房主去世;當房主去世后,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歸抵押權人所有。
它源于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美國。不同于普通住房抵押貸款,一次抵押,分期償還,“以房養老”相當于逆向住房抵押貸款,分期發放,一次償還。
“以房養老”的形式分為有限期和無限期兩類:有限期是以住房作抵押,借貸雙方約定還貸日期,到期后,老人既可出售住房,也可以用其他資產還貸;無限期則是貸款一直維持到老人死亡或從住房中搬走為止,銀行可以通過拍賣方式收回放貸成本,并與老人法定繼承人分享拍賣后的剩余利潤。
本月,我國首家主營“以房養老”的保險公司“幸福人壽”已通過相關部門審批,正式掛牌營業。只要達到62歲法定年齡的老年人均可申請成為該險種的投保人。
老齡化導致社會養老壓力加大
據20底全國1%人口抽樣顯示,我國65歲以上人口達到10055萬人,占總人口數的7.7%。按照老齡化評判標準,我國已成為人口老齡化國家。
人口學家預測,2010年我國人口總數將為13.39億,2040年達到頂峰14.91億后開始下降。與此同時,65歲以上老年人口2010年為1.12億、2040年達到3.12億后仍將繼續上升。這組數據明確告訴我們,中國將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嚴峻挑戰。
我國目前主要的養老方式有家庭養老、社會保障和社會養老。就現有的社會福利水平來說,是比較低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面也比較小,依靠社會保障體系解決養老問題是非常有限的,數字表明,20我國社會保障覆蓋面為總人口的12.57%,20為13.38%,遠遠低于國際勞工組織規定的20%最低線。因此,我國還需要快速拓展多種渠道,解決養老問題。
“以房養老”的幾大優勢
“以房養老”政策的出臺,可以有效提高老人的晚年物質生活質量,讓老年人充分享受適合其生理特點的老年食品、老年保健品、老年護理、老年旅游產品等。尤其是空巢老人,可以進駐環境優美、設施完備、服務優質的老年公寓,得到全面而專業的照顧,真正讓老人頤養天年。
二十多年來,國家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的效果逐漸突顯,70年代末以來出生的絕大多數孩子都屬于獨生子女,而如今,這些人也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他們的結合,直接面對的是在將來要撫養四位老人和一個孩子的壓力。對于年輕的家庭來說,以夫妻兩人的收入養七個人,負擔可想而知。而老人以房養老,大大減輕子女負擔。老人有房可養,是子女之福。
“以房養老”叫板中國傳統觀念
“以房養老”在給老年人帶來優越物質生活的同時,也必將遇到重重困難。
歷史證明,任何一種新的政策在執行之初,總會遇到各種阻礙。究其原因,要么是損害了一部分的利益,要么是與傳統的習慣相對立,一時不能改變。這兩點原因,“以房養老”剛好都沾上了邊。
“以房養老”首先挑戰的是國人傳統觀念。“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受傳統儒家思想影響,中國人從小就知道“百敬孝為先”的道理,因此,絕大多數中國子女認為孝敬老人、供養老人天經地義。如果誰敢踏入雷區——不照顧老人——必將會受到社會的譴責。而老人將房產作為財富饋贈給后輩也是順理成章之事。
老年人以房養老,減少了子女將來可繼承的家庭財產,對于指望得到老人房產的子女來說是不能夠接受的。國內每年發生的大量與房產繼承有關的民事訴訟案件,就足以說明中國人重視繼承房產的程度。
而“以房養老”之所以在美國子女爭議少,且廣受歡迎,其根本原因,在于國外高額的遺產繼承稅。以美國為例,繼承65萬以上財產,遺產繼承稅高達37%到55%,所以,西方老人及子女很容易在是否要房子之間做出選擇。而在中國,繼承稅僅為7%,且對于目前不斷看漲的國內房價,房子增值空間大,絕大多數老人和子女更愿意要房產。因為,它不僅是一筆財富,亦可以繼續作為投資。
“以房養老”受到中國國情雙重考驗
除了中國人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對“以房養老”的排斥,此外,“以房養老”在技術上及市場上,還受到了中國國情的雙重考驗。
首先,“以房養老”實施的技術難度大。“倒按揭”確定每月支付給老人抵押房產的數額,要通過預測老人的壽命來實現。而預測壽命本身就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如果老人實際壽命比協議期短,那么老人實際得到的錢就比較少,老人就有損失,反之,保險公司有損失。這無疑增大了“以房養老”的技術難度。
其次,“以房養老”市場風險,金融風險大。“以房養老”在西方國家可以普及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房地產市場相對比較穩定,利率穩定,期房價估算變動不大,“以房養老”的折舊預測較容易。而我國近兩年房地產時常日益紅火,房價日新月異,且我國正處于加息周期,利率非常不穩定,如此一來,勢必會造成大批違約。對與保險公司來說,不僅技術難度大,金融風險也比較大。
“以房養老”短期內不會成為主流養老方式
目前就中國國情及傳統習俗來說,我國絕大多數老人,還是愿意靠家庭養老,老人也愿意將房產留給子女。不到萬不得以,不會輕易將房產變現。而真正要靠房養老的,除了一部分鰥寡孤獨者,就是子女比較富裕,不需要繼承房產;或子女無力贍養的老年人。短期內,“以房養老”短期內不會成為主流養老方式。“以房養老”除了要經歷市場的檢驗,還需要很長時間以逐漸改變國人傳統習俗,
關注老年人,讓老年人老有所為、老有所樂、老有所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以房養老”只是增加了一種養老方式,填補了我國養老領域一項空白,這種方式也會漸漸轉變我們的傳統觀念,通過各種渠道,讓老年人真正享受有高質量的晚年生活。
插排:“以房養老”不僅挑戰了國人傳統觀念。而且,老年人以房養老,減少了子女將來可繼承的家庭財產,對于指望得到老人房產的子女來說是不能夠接受的。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突破2億,到2025年這個數字將突破3億,“如何養老”是每一個中國人現在或未來都要擔心和思考的問題。
以房養老作為一種新型養老方式已經成為了關注焦點。昨天,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明確提出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通過以房養老有望解決養老資金難題。
什么是“以房養老”?
所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就是以房養老,老人把已經付清貸款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通過數據統計和精算,綜合考慮房主的年齡、預期壽命、房產若干年后的價值等因素,定期發給房主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房主去世后,房產出售用于歸還貸款,其升值部分歸金融機構所有。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孟曉蘇認為,這種發源于美國上世紀80年代的養老模式我們可以借鑒。
孟曉蘇:中國老齡群體實際上是有房產的相對貧困的群體,對他們相對低下的退休金來說,房產就是一個固定的量,把這個房產盤活,供老人在退休以后養老之用。
其實,以房養老這個模式在咱們國家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的個別金融機構曾經自發的嘗試過,南京的一些老年公寓要求,凡在當地有60平米以上的產權房,超過60歲以上的孤殘老人可以把房產抵押給養老機構,自己免費入住老年公寓,老人去世以后房屋的產權歸養老機構。
上海也曾推出了針對老年人的房產轉讓,65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將自己的產權房賣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房屋買賣交易,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再由中心返租給老人,老人可以按租期年限將租金一次性的給付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