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講四有個人查擺問題紀律方面篇一
今年以來,黨中央在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成果的基礎上,著眼于新常態下對黨員提出新要求,號召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倡導所有黨員要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
“四講四有”是一名合格黨員的核心要素,是*黨員黨性的客觀要求,是在黨愛黨、在黨護黨、在黨興黨、在黨為黨的現實體現,為如何做一名合格黨員指明了方向。
一、講政治、有信念是愛黨之源。
任何政黨都是政治組織,黨員是黨肌體的最小細胞。
作為一名黨員,愛黨是首要之職,而講政治是愛黨的具體表現,有信念是愛黨的力量源泉。
講政治、有信念就必須要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時時處處體現為行動的力量。
強化政治意識,就是要運用政治思維,增強政治定力、政治敏感性和政治洞察力,堅定正確的政治觀點、政治立場,明辨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態度鮮明,立場堅定,不左顧右盼,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強化大局意識,就是要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總攬,以實現中國夢為奮斗目標,以十三五規劃為主線,以各級黨委的決定部署為推手,著眼于整個國家、整個民族,服從服務于中心工作,將個人理想與民族復興的宏愿結合起來,志存高遠,凝心聚力,奮發有為。
四講四有個人查擺問題紀律方面篇二
一、通過查找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學習方面。一是在學習態度上不夠認真、缺乏自覺性和積極性,不善于學習、學習抓的不緊,積極性不高,存在著被動、應付思想。二是,要求學什么就學習什么,僅學習了規定的文件、領導講話和會議精神等,很少主動學習與自己業務無關的一些知識。三是理論聯系實際不夠,學習的目的雖然明確,但實際學習時導致學習歸學習,理論和實際相脫節,沒有很好把理論與實際工作相聯系起來。
(二)工作方面。一是對待來訪群眾不能始終保持熱情的態度,有時特別是手頭工作稍多、稍忙時,沒有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沒有正真成為人民群眾的公仆,沒有拿出百分之百的熱情對待來訪辦事群眾,二是有些工作不夠細,與領導的要求有差距,工作責任心還需加強;三是工作中時有急躁情緒,偶爾有發牢騷的現象,謙虛謹慎的作風還不夠。
(三)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方面。一是在實際工作中,思想不夠解放,觀念陳舊,更新不到位,工作上創新意識不強。二是遇到問題還是習慣于用老方法去理解,思想上出現懶惰,沒有做到腳踏實地地用科學發展觀的理論去正確研究處理。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對存在的上述問題,認真分析其產生的根源,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主要表現在4個方面:
(一)抓理論學習的內在動力不足
雖然也經常強調學習的重要性,但對個人和班子的學習抓得不夠緊,往往忙于工作,而使理論學習的精力不夠集中,沒有真正坐下來盡心研讀,沒有注意對理論的提煉和升華以及有針對性地解決一些理論問題,沒有真正靜下來、深下去、悟出來。學風問題解決得不是很好,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在學深學透、入心入腦、學用結合方面欠火候。
(二)發揚敬業奉獻的精神不夠強
雖然具有較為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但在有的時候和有的方面存在懶惰情緒;往往滿足于完成任務和取得一般成績,尚未達到對工作、事業孜孜以求、精益求精的境界。在工作的落實上沒有達到一絲不茍的嚴謹程度,缺乏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的執著精神。滿足于不落伍,沒有很好地做到與時俱進。
(三)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標準不夠嚴滿足于勝任工作,在高標準、嚴要求上做得不夠。工作不夠扎實,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層少;講得多,幫得少。真正面對面解決問題和困難的時候不多;往往著重于工作的安排和總結,緊緊盯住全過程的時候不多。
(四)關心群眾工作生活的自覺性不夠高,有關心群眾、維護群眾利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的愿望,但往往走馬觀花多,耐心細致少。對基層群眾沒有真正做到知根知底、知冷知熱。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強學習。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實現科學發展的高度認識學習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刻苦學習以科學發展觀為重點的理論,不斷提高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和政治敏銳性,提高運用先進理論指導工作的自覺性。
(二)深入基層。利用一切可能的時間和機會,深入基層,深入工作第一線,了解實際情況,解決實際問題。注重調查研究,掌握共性問題,推進工作的順利開展。及時了解基層和群眾的意愿,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辦實事。堅持以人為本,加強與一線工作人員的交流和溝通,關注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為全站人員創造良好的個人發展環境。
(三)積極創新。及時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領域的發展動態,吸收和借鑒最先進的社會理論和好的經驗做法,提高各項業務工作的創造性、前瞻性含量,開拓進取,爭創一流。
(四)求真務實。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扎扎實實,實實在在,強化各項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特別是對那些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點工作,要緊緊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四講四有個人查擺問題紀律方面篇三
1.在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力度不夠,還存在服務意識淡薄、服務質量不高的問題。
2.在嚴格履責方面存在差距,有的干部在資金管理中存在重審批、輕監管,重資金分配、輕績效管理的現象。
3.在招商引資工作中,還存在節儉意識不強的問題。
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含市國企辦)“問題清單”:
1.調查研究時效性不強,主動性不夠。
2.落實出資人職責不夠,有時習慣于用傳統的行政方式管理企業。
3.有些工作落實力度不夠,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不夠。
市供銷合作聯合社“問題清單”:
1.開展調研活動不夠深入,服務觀念不夠強。
2.抓督辦落實不夠。
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還存在薄弱環節,有些領導干部對“一崗雙責”認識不足。
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市農業委員會“問題清單”:
1.理論學習教育不夠。2.機關規范管理不夠。
3.工作突破創新不夠。4.深入基層調研不夠。
5.工作檢查督辦不夠。
市林業局“問題清單”:
1.思想教育抓得不緊,學而不化的問題解決不夠。
2.黨員干部工作積極性不高,缺乏激勵機制。
3.為民服務意識不強,缺乏責任擔當。
市水利局(含市防汛辦)“問題清單”:
1.經常性深入基層座談調研,“聽民聲、知民意、察民情、解民憂”有待進一步加強。
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亟須加快建設步伐。
3.漢江漁業資源管理成效不夠明顯。
襄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問題清單”:
1.黨組成員深入基層調研不夠,缺乏有深度、有質量、針對性強的調研報告。
2.領導班子成員講黨課不夠,堅持在機關黨員、分管的基層黨支部中講黨課、講廉政教育黨課落實不足。
3.機關黨員干部專業培訓不夠,干部業務技能及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4.群眾反映貸款難、審批慢問題。
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市土地儲備供應中心)“問題清單”:
1.政治理論學習不夠。2.工作紀律執行不夠嚴格。
3.工作中與基層群眾聯系不夠緊密。
市隆中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市隆中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問題清單”:
1.堅持政治理論學習不夠。
2.服務項目建設不到位、創建5A級景區進展不快。
3.對“群眾至上”的原則堅持不夠,改制遺留問題解決得不夠。
4.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效果不太明顯,將全委黨風廉政建設的年度工作與各部門單位的具體任務結合得還不夠。
市公安局“問題清單”:
1.服務平安建設,創優社會環境的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
2.做實服務管理,創優發展環境的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
3.規范執法執紀,創優法治環境的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
市中級人民法院“問題清單”:
1.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進展較慢。
2.服務群眾、貼近百姓開展巡回審判、落實一村一法官尚未達到全覆蓋。
3.司法公開與群眾的期待仍有差距。
4.內部管理及工作運行機制需進一步規范。
市人民檢察院“問題清單”:
1.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措施不夠有力、針對性不強,存在機械執法、就案辦案的情況。
2.法律監督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期望存在差距。
3.預防職務犯罪措施不夠有力。
4.群眾對檢察機關了解不夠。
5.聯系群眾不夠緊密,服務群眾不夠熱情,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
市司法局“問題清單”:
1.機關紀律作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2.全市縣級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覆蓋面較低。
3.法律服務市場監管需要進一步加強。
4.推進干部學法措施和力度不夠。
市城鄉規劃局(市測繪局)“問題清單”:
1.近期重點建設區域控規編制及上報審批、備案工作不及時。
2.對已批建設項目驗線后的巡查密度不夠。
3.規劃宣傳不夠。
市審計局“問題清單”:
1.干部隊伍建設關心不夠和干部配備不及時。
2.重業務,對理論學習重視不夠。
3.審計計劃項目安排科學性不夠。
市物價局“問題清單”:
1.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還沒有完全到位。
2.價格改革的步伐還需要加快,價格杠桿對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調節作用還有待增強。
3.涉農、涉企收費項目和標準仍然存在一些不規范現象,需要加強監督檢查,疏導價費矛盾。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問題清單”:
1.關于理想信念方面:存在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深入,一般性傳達貫徹多,學以致用有待加強。
2.關于履職盡責方面:存在對基層企業開展針對性調研不夠,安排部署多,狠抓落實有待加強。
3.關于為民服務方面: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有待加強。
4.關于廉潔從政方面:注重教育和制定制度多,在抓制度執行力上有所欠缺。
市環境保護局“問題清單”:
1.黨性觀念有待進一步提升。
2.空氣質量有待進一步改善。
3.環境執法有待進一步加強。
4.為民服務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問題清單”:
1.對各縣(市)城市管理考評工作手段單一,形式不夠豐富。
2.餐廚廢棄物收運系統還不夠完善。
3.市區園林綠化特色還不夠突出。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問題清單”:
1.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不嚴。
2.政治理論學習不深入。
3、服務意識不強,侵害群眾切身利益。
4、完善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