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為落實好國家天然氣增值稅調整政策,按照省發改委有關文件要求,我市從2019年4月1日起,調整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包括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其中,我市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銷售價格由2.40元/立方米,下調至2.37元/立方米。
根據市發改委《關于調整我市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即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含)以內,銷售價格由2.40元/立方米下調至2.37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即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按照與第一階梯銷售價格1:1.3的差率執行,銷售價格由3.12元/立方米下調至3.08元/立方米。城區低保用戶每月用氣量 30 立方米(含)以內部分銷售價格由2.05元/立方米下調至2.02元/立方米。學校、幼兒園、養老福利機構生活用氣優惠政策不變, 銷售價格相應下調。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方面,自2019年4月1日起,依據我市《關于完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管理辦法》規定,核定銷售價格時,要嚴格按照降低增值稅額相應核減銷售價格。其中,中石油管道天然氣價銷售價格由2.64元/立方米下調至2.61元。市發改委要求,焦作中裕燃氣有限公司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作出相應調整,讓利給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