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懷孕之后,如果要生育的,可以向公司申請產假,這個產假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但是在這期間員工福利倒也不能改變,那么在湖北這個地區要申請的有多少天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關的法律知識,小編已經整理了以下的相關內容。
一、十堰市產假有多少天
湖北對于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二、十堰市產假生育醫療費用
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并發癥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在湖北地區要申請產假的,能夠享受得到的時間,在98天的基礎上還加上30天,除此之外,員工在特定情況下還可以再增加,比如說難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