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來了!新余想生二孩的爸爸媽媽一定很關心,產假能增加多少天?昨天,新余市衛生計生委就全面兩孩政策實施情況開展了相關新聞發布會。產假、護理假、生育假有何變化?原先的有關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和扶助政策是否可以繼續享受?快來了解下吧~
不管一孩二孩,產假增至158天
自2016年1月20日,新余正式進入“全面兩孩”時代,“兩孩”的相關政策成為市民熱議的問題。關于公民晚育假方面,市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指導考核科易凌煒科長指出,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即除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那么,新余“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到底能休多少天產假呢?在這里,記者給新余的媽媽們算了一筆賬,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35天獨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政策調整后,不管一孩二孩,女性產假為98天基本產假+享受增加60天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158天,相比新政實施前多了10天。但對于此前并不享受獨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媽媽來說,則新增產假60天。對于新余的爸爸們來說就能多獲得5天帶薪休假時間。
四種情況可批準再生育子女《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可再生育的四種情形:一是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二是已經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設立的技術鑒定組織確診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三是再婚(不含復婚)前已合法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四是夫妻婚后滿五年未懷孕生育,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制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鑒定一方患不孕或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或者依法收養了兩個孩子的。“二孩”新政實施后,新余高齡孕產婦將明顯增加,市計生委從保障母嬰安全的高度,積極加強各項工作:組建了市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專家組,加強孕產婦及新生兒急救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產兒科急救中心應急處置能力;全方面確保母嬰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