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金華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金華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金華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金華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據小編了解,2018年金華產假和以前一樣,金華產假按照浙江省標準,《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摘錄法規如下:
《辦法》第十四條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再增加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金華產假生育津貼及最新規定一覽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生育津貼享受調整:
1、順產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由之前的98天上調至128天;
2、難產(助娩產和剖腹產)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由之前的113天上調至143天;
3、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
4、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生育津貼。
5、計劃內、外流產統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計發公式:生育津貼=生育時女職工所在單位申報的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生育津貼享受天數;
生育醫療補貼費目前未變:剖宮產2000 元,助娩產1500 元,順產、流產、引產1000 元。
市區生育的女職工足不出戶即可申領生育保險
待遇
據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女職工,其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在金華市社保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