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湖州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湖州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湖州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湖州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必須享受的假:
1、產假:
國家規定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工資待遇: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兩者就高領取。
2、產前檢查: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3、產前工間休息:
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上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媽媽在寶寶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內,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開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工資待遇:
女職工1小時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工資待遇: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2、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
哺乳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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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