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
浙江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一、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
1、早期妊娠門診流產(含藥物流產)200元;
2、早期妊娠住院流產1000元;
3、中期妊娠住院引產1500元;
4、正常分娩2000元;
5、手術助產(器械助產、側切助產)2500元;
6、剖宮產4000元。
7、宮外懷孕手術4500元。
8、放置節育環70元;
9、取出節育環70元;
10、取殘環嵌頓環50元;
11、皮下埋植術130元;
12、取出皮下埋植術70元;
13、輸卵管結扎術260元;
14、輸精管結扎術170元;
15、輸卵管吻合術2100元;
16、輸精管吻合術1100元;
17、流產400元;
18、順產2400元;
19、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二、生育營養、圍產保健報銷標準
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生育津貼報銷標準
1、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
2、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4、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
5、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浙江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一、計劃生育手術報銷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生育證明》或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證明或復通手術的批準證明;
3、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生育醫學等證明;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文本。
二、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報銷申請材料
1、結婚證;
2、社保卡(市民卡);
3、計生證明。
三、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報銷申請材料
1、《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2、結婚證;
3、獨生子女證(孩子的);
4、出院小結等材料。
四、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1、提供女方無業證明1份;
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女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均在我區的,由居住地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4、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一方在我區的,由區外就業處或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5、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在區外同一縣(市、區)域的,由居住地就業處或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6、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在區外不同縣(市、區)域的,分別由兩地就業處或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浙江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職工在每月12日前遞交生育保險申請材料,審核通過以后,在當月20日以后憑受理單到浙江省社保局業務大廳生育窗口領取回執,生育保險待遇費用通過當月的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
浙江生育保險報銷注意事項:需在產后6個月以內申報,否則就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