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貼報銷標準
1.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
2.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二、生育營養與圍產保健報銷標準
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報銷標準
1.流產400元;
2.順產2400元;
3.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職工產假津貼標準
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報銷標準
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六、生育險申請報銷材料
參保女職工屬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產)須提供以下證件及復件(A4):
1.本人身份證;
2.計劃生育證;
3.嬰兒出生證;
4.獨生子女證;
5.出院小結;
6.醫療費用發票;
7.剖腹產發票金額在5000元以上;順產金額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產金額在300元以上需提供醫院的復印、蓋章醫囑單和匯總醫療費清單;
8.女職工人工流產須帶圍產期門診病歷及醫囑單、醫療費清單及計生部門核發的計劃生育證;
9.父母均為獨生子女,不辦獨生子女證的需加帶父母雙方的獨生子女證件;
10.《企業職工產假規定》;
11.填寫《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到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三樓工傷生育科辦理。
七、生育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