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生育有生育保險待遇嗎
關于未婚生育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中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第四十一條中又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而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當中第二十四條中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說明生育保險的設立是為了保障計劃生育政策的順利貫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是不能享受相關保險待遇的。我國生育保險要求享受對象必須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按婚姻法規定辦理了合法手續,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等的公民。
二、未婚生育是否可以休產假
關于未婚生育是否可以休產假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可見婦女生育期間的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休產假要求時企業都應當無條件地批準。國家規定 90天產假,目的是為了能夠保障產婦有足夠的時間恢復身體健康,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實,就應當享受90天的合法產假。
三、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
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流產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險政策:
1、生育產假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產假,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0天,剖腹產的增加15天;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嬰,增加產假15天;屬晚育的,增加產假60天。女職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含2個月)不滿4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懷孕滿4個月(含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2、生育津貼
女職工在規定的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其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30享受產假天數
3、生育醫療費
生育保險如何報銷需要我們生育醫療費實行定額管理,不論職工在生育期間實際發生的生育費多少,報銷的醫療費金額都是固定的。其定額標準為:順產1200元,剖腹產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嬰增加200元;人工流產為84元,引產為252元。
四、女職工如何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1、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
生育保險如何報銷需要是參保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所在單位在職工產假結束回到工作崗位后到區保險處申報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時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手冊中應有編號)原件、復印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及醫療費發票,剖腹產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剖腹產證明。引流產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手冊中應有服務編號)原件、復印件,診斷書、門診病歷原件復印件以及醫療費發票。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