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對上班族準媽媽來說,首先要面對的是處理產假與工作的關系,因為只有事先做好職場上的準備,才能讓產假無后顧之憂。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十堰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及產假天數國家規定的相關知識,本文內容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參考。
一、十堰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哺乳假工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這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的工資與產前假工資一樣,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 收入的80%。
這里所稱原工資性收入指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 酬,即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
二、十堰產假天數國家規定
根據湖北省新規,女職工的產假期按下列法規執行: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婦女,除享受我國法規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十堰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產假天數如下:
正常分娩產假為158天(根據湖北省現行法規,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除享受我國法規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
難產生產的產假為173天(我國法規98天產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產假+15天難產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
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
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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