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和政協(xié)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分別于2015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開幕。
2015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開幕式上做了《201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全國兩會召開時間確定。據(jù)新華社12月27日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將于3月5日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四次會議被建議于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關于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于3月5日在京召開,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慈善法草案將上大會審查和審議。
全國政協(xié)主席會議建議明年3月3日召開全國政協(xié)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建議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四次會議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開,《決定》草案將提請政協(xié)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
“兩會”是什么?
“兩會”一般指“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由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一般于每年3月份先后召開,故并稱做“兩會”。“兩會”每5年一屆,每年的全體會議稱為“X屆X次會議”。
地方每年召開的人大和政協(xié)也稱為“兩會”,通常召開的時間比全國“兩會”時間要早。
“兩會”并不是一個特定的機構名稱,而是對自1978年以來歷年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統(tǒng)稱。由于兩場會議會期基本重合,而且對于國家運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簡稱做“兩會”。從省級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協(xié)及人大的全體會議的會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兩會的名稱可以同時適用于全國及各省(市、自治區(qū))。[1]
兩會每5年稱為一屆,每年會議稱X屆X次會議。根據(jù)中國憲法規(guī)定:“兩會”召開的意義在于將“兩會”代表從人民中得來的信息和要求進行收集及整理,傳達給黨中央。“兩會”代表是代表著廣大選民的一種利益的,代表著選民在召開兩會期間,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選民們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地方每年召開的人大和政協(xié)也稱為兩會,通常召開的時間比全國“兩會”時間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