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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新生入學指南考試時間,新生入學手冊和指南必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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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新生入學指南考試時間,新生入學手冊和指南必備注意事項

篤學尚行 止于至善
校訓"篤學尚行,止于至善"是江南大學師生的行為準則和價值追求。她充分表明了學校既注重學生知識的傳授,又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既注重科學素養的形成,又注重人文素質的提高;既強調求真務實、鍥而不舍的學風,又強調開拓創新、追求卓越的進取精神。

層次

專業

入學測試科目

學分

學制

修業年限

食品工藝與檢測

英語

數學

語文

80

2.5年

2.5年?5年

社會工作

教育管理

學前教育

初等教育

法律事務

行政管理

工商企業管理

會計

計算機信息管理

工程造價

工程監理

食品質量與安全

大學英語

計算機應用基礎

高等數學

工商管理

金融學

會計學

人力資源管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工程管理

教育學

大學英語

計算機應用基礎

大學語文

教育學(學前教育方向)

小學教育

社會工作

法學

行政管理

漢語言文學(新聞傳播、高級文秘、師范)

注:最短學習期限,從教育部學籍正式注冊時間開始算起(通常春季為3月1日;秋季為9月1日),不含畢業發證時間。
1)修業期限下限:是指最短學習時間,不含發證時間。
2)畢業證書中的所學專業注明"方向"。


收費標準


[報名費] 20元
[入學測試費] 60元(免試入學學生不需交納)
[學費標準] 按學分收取,按照學院對各地學習中心批準的學費標準交納
[教材費] 根據選課配發教材,首次預交500元,以后根據教材領取情況多退少補相應的費用。
[課程重修費] 一門課程兩次考試機會(正考、補考),首次補考免費,第二次補考即第三次考試需要繳納重修費, 150元/門/次
[論文重修費] 按實際學分收取
[補辦學生證] 10元教學時間安排
1. 開學時間:每年3月和9月
2. 課程考試時間:每學期結束前,一般為7月和次年1月或6月和12月開學前準備
1. 預定教材:新生由學習中心協助預定教材,老生根據開課情況先行配發,后續確認是否領用。新生入學第一學期預交教材費500元/人,如所訂購教材超過預交教材費,應在根據實際訂購情況補交相應的費用,離校結算多退少補;


2.交費:采用網上銀行方式交費。新生第一學期交不低于30學分學費,以后學期建議按開課計劃就高線取整交納,即按:20學分或30學分交納,最后學期交足余額部分;
3. 驗證:學習中心初審學生畢業證書原件,加蓋學習中心初審章,保證復印件清晰整潔,并將畢業證書復印件放入學生檔案中,如為高中起點畢業證明需提交加蓋紅章的原件。奧鵬中心復審網上學歷信息。無法在學歷認證網查詢到的專科起點及以上層次的學生,需由學生自行辦理并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負責終審,對有疑義的畢業證書,須統一提交畢業證書原件,由學院進行最終審核;
4. 圖像采集:新生錄取后,在入學前需完成圖像采集,根據采集要求,由學習中心統一組織,提交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交納采集制作費15元/人。學生畢業時,高校將使用此圖像采集照片制作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為學生上傳教育部電子注冊圖像。


5. 注冊:學生正式入學后(即提供了國民教育系列的畢業證書并通過了入學測試者),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將對其進行學籍注冊;
6. 免修申請:新生入學時,根據學生手冊免修管理規定,由學習中心組織提報免修申請,申請免修課程不能選課。
7. 選課:新生入學,由奧鵬學習中心按照學校本學期開課計劃為學生進行集體選課。

票據處理
1. 報名費、入學測試費:只提供收據,不提供發票,報名測試后概不退費;
2. 學費:學習中心首先提供收據,高校完成學期全部費用結算后開具發票,學習中心組織學生以收據換取高校提供的等額正式發票 ;
3. 教材發票:學生如有需要,可以通過學習中心向高校申請開具。

退學退費
根據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手冊》中"學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1. 退學辦理程序為:學生提交退學申請,交回學費票據、學生證、紙質奧鵬卡 → 所屬學習中心初審 → 奧鵬中心復審 → 學院審批;
2. 學生按繳納學費及教材費按學院退學程序辦理后受理退費,退費標準如下:
1)新生在開學日10天之前申請退學的,全額退還學費;
2)在每學期規定的開學日期后申請退學的,扣除已選課程(包括未參加考試的課程)的全部學費;
3)教材費扣除已選訂的教材費用,余額退還;
4)退學學生的報名費、測試費不予退還;
5)學生申請退學時間以收到《退學申請表》為準。

免修
免修申請應在新生入學首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內到所屬學習中心一次性集中辦理,根據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手冊》中"課程免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免修需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條 免修課程須為同層次、同類別、同課程名稱、同教學要求的課程。
第二條 免修課程的成績記"免修"字樣,給予相應學分(申請免修學分按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本科層次在申請學位時,不計入專業總評成績。
第三條 學生在進入學院學習以前取得的有關課程成績(在入學前五年內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方有資格申請免修),符合以下要求,經批準可以辦理課程免修。
1. 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應層次)取得合格以上成績(不含大學英語),可以申請免修總學分的20%(限公共基礎課);
2. CET考試試點前取得CET4以上(含CET4)合格證書或在我院學習期間取得CET4以上(含CET4)合格證書,CET考試試點后CET4成績在425分以上或CET6成績在390分以上,可以申請免修教學計劃中的大學英語(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學英語(三);
3. 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以上證書,可以申請免修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英語專業畢業生,可以申請免修教學計劃中的大學英語(一)、大學英語(二)和本科層次的大學英語(三);
5. 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以申請免修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6. 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免修總學分的20%(限公共基礎課);
7. 江南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免修總學分的40%(限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中免修課程成績必須達70及70分以上;
8. 江南大學網絡教育畢業生,可以申請免修總學分的40%(限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中免修課程成績必須達70及70分以上;
第四條 學生已選課程一律不予辦理免修手續。
第五條 免修辦理程序
1. 由學生本人填寫《免修申請表》,并提供原校的證書和成績證明原件,如證明是影印件,需加蓋原校印章或保存原件單位的人事部門印章。學生提供的成績證明必須包括以下內容:課程名稱、學習起止日期、學時數或學分數、考試成績等;
2. 由所屬學習中心根據免修條件進行初審;
3. 由所屬學習中心將初審后的免修申請表(一式兩份)、證書復印件和成績證明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寄至奧鵬中心,復審匯總后提報網院審核,學習中心收到審核批復的原件退還給學生。
第六條 學生必須如實提供免修課程的有關證明,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被取消學籍,已經畢業者,將取消畢業資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教學環節
教學模式:教材自學+課件學習+網上導學+網上答疑討論+課程作業+學習中心導學輔導+集中考試+畢業論文;

采用完全學分制,彈性修業年限。學生可自主安排學習時間和學習地點;

免修的條件及辦理:按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有關規定辦理相應課程的免修;

平時成績占總評成績比重: 30%(特殊課程除外)。考試環節
1. 參加課程考試流程:
選課學習 → 考試預約 → 考試預約成功 → 憑學生證、身份證參加課程考試
2. 考核方式:
考核分兩種形式,一種是大作業考核方式,不另外安排集中考試,除了個別課程的大作業成績就是最終總評成績外,大部分大作業考核課程需要和平時作業成績合成最終總評;另外一種是集中筆試的卷面考試(開卷、閉卷方式)。
3. 根據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手冊》中"學籍管理辦法"、"課程學習管理辦法"規定:
課程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核成績兩部分組成。平時成績占課程成績30%,期末考核成績占課程成績70%。課程成績按百分制記載;目前奧鵬經江大批準,正在執行的政策是:最終總評成績=10%網上學習積分+20%平時作業成績+考試成績70%。
每學期所學并預約考試的課程必須參加本學期課程考試,否則作缺考處理;
學生課程考試的成績在60分以下或不及格,應予重修。考試成績合格但對成績不滿意者,不允許重修;
課程成績以歷次考試最高成績記載;
重修不計平時成績。

畢業及電子注冊環節
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學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規定的學分,通過教育部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程全國統考,通過思想品德鑒定者,準予畢業,頒發江南大學(網絡教育)畢業證書,予以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無學籍的學生,不發給任何形式的畢業證書。學士學位環節
根據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2007年修訂)規定,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如下:
第一條 凡經我校錄取的各專業網絡教育本科畢業生,符合本《實施細則》的各項條件,經校外學習中心推薦,網絡教育學院初審,均可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一)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熱愛。
(二)完成本科教學計劃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已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任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身體健康。
第三條 申請授予學士學位的年限為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后一年之內。
第四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未獲畢業資格者(包括換發畢業證書的結業生);
(二)學位課程平均成績低于70分者;
(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未達到"中"以上者;
(四)江蘇省成人學士學位英語考試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授予學位的成績要求為:一般專業60分;
(五)考試作弊者;
(六)違犯校規校紀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學籍管理環節
1. 錄取通知書:江南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對通過入學考試的學生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2. 學生證:對入學后參加選課學習、且已經取得正式學籍得學生,由平臺打印的紙質奧鵬卡代替學生證使用。
3. 網上注冊管理:每學期開學后需在規定時間內上網注冊;
4. 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檔案于當期招生截止后一周內由學習中心統一整理上報,奧鵬中心復審后報高校審驗存檔。檔案包括學生入學資料明細清單,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報名承諾書、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報名信息確認表等。學生身份證與大專畢業證書姓名或出生日期不符的,需提供縣(區)級以上公安部門戶籍證明原件。報讀專升本層次的學生,由學習中心打印OES教學管理平臺中學生報名信息電子檔案的學歷認證核查結果,作為檔案內容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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