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我國政府也并未對陪產假天數進行統一規定執行,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例如新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例如新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這里需要說明一點的,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我國部分省市紛紛延長了陪產假天數,同時修改了享受陪產假的天數。例如舊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但新條例規定,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即全面二孩政策后,福建省計劃內生育男職工均可享受陪產假,不論一孩、二孩,不論是否晚育,不論是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
【部分地區產假、陪產假新規定】:
北京市:128天至7個月,陪產假15天;
天津市:產假128天,陪產假7天;
上海市: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河北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遼寧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廣東省: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山東省:產假158天,陪產假7天;
浙江省: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江西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湖北省: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廣西省:產假148天,陪產假25天;
山西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四川省:產假158天,陪產假20天;
遼寧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青海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福建省:產假158至180天,陪產假15天;
安徽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0天(異地生活20天);
寧夏自治區:產假158天,陪產假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