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鼓勵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時,對符合政策生育的產婦增加60天產假,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這意味著,無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的產婦,都將享受產假延長60天的優待。據了解,《草案》1月15日提請省人大常委會表決,一旦表決通過,“全面兩孩”政策將在安徽省正式落地。
產假:政策內生育延長60天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時對合法生育的人群給予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具體延長多久則由各省自己規定。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維護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體現了提倡生育兩孩的立法導向。”省衛計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將原來的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各延長產假30天,合并轉換為延長產假60天,保留了原來男方護理假的規定。
根據規定,對符合《草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以下獎勵: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草案》還規定,職工在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兩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產婦能多少天休產假呢?安徽省衛計委政策法規處相關負責人稱,“國家規定的產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長產假,我省產婦可以休158天產假,剖腹產等特殊情形將按規定增加產假天數。”
據介紹,在新條例實施之后,安徽省產婦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產假的優待。
婚假:晚婚假從23天變3天
根據國家和安徽省此前對假期的相關規定,婚假構成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共計23天。
此前政策中規定,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獎勵,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此次《草案》刪除了有關晚婚假的規定,這意味著,從“全面兩孩”政策在安徽省落地后,包括晚婚在內的新婚夫妻只能享受3天的婚假。
安徽產假規定:安徽可休158天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98天的基礎產假不會減少,但具體的產假獎勵假與婚假都將交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
目前,在地方新計生條例已經落地的省份中,安徽的產假延長時間最多,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0日的獎勵假。也就是說,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產假。
目前,北京、吉林、山東三地正在公開征集意見,對于晚育假均有新的規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明確,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為符合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如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將享受到國家規定產假98天加上30天獎勵假,為128天,與此前的產假天數相同。
在丈夫的陪產假方面,廣西陪產假由10天增加至25天,陪產假天數最多。
安徽婚假規定:
1月15日新修訂的《安徽省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假的獎勵,因此,安徽婚假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