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廣東省政府公布《廣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并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促進汕頭市殘疾人就業創業,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市殘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15個部門近日聯合出臺了《關于促進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辦法》,該辦法堅持務實創新,堅持突出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確細化扶持標準,為廣大殘疾人就業創業送上了一份政策大禮包。這是我市敢于先行先試,迅速貫徹落實省政府令的一項具體舉措,也是我市結合實際,著力破解殘疾人就業難的實踐探索。
政策解讀
記者從市殘聯了解到,當前汕頭市殘疾人就業主要有以下形式。即: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和殘疾人輔助性集中就業等。據2018年汕頭市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信息數據動態更新綜合統計,我市就業年齡段的殘疾人通過以上形式就業的有7000多人,有就業幫扶需求的仍有4000人以上,就業任務依然艱巨。
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汕頭市《關于促進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辦法》從政策層面為急需就業的殘疾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真金白銀”的扶助福利。
提供合理便利和優先照顧
《實施辦法》明確提出,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包括殘疾人自主創業和殘疾人靈活就業。為殘疾人自主創業提供合理便利和優先照顧,殘疾人登記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實體,或登記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時,相關部門應提供合理便利,優先給予咨詢指導和辦理。市、區(縣)政府和街道(鎮)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設彩票投注站、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于10%給殘疾人,并向社會公告,同時減免50%的租賃費和攤位費。有條件的區(縣)應免費提供店面。
提供金融扶持和資金補貼
《實施辦法》明確提出,為殘疾人自主創業提供金融扶持和資金補貼。
(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殘疾人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隸屬關系,向登記注冊管理所在地市或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個人最高30萬元、合伙創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30萬元、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對符合就業帶動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在規定的貸款額度內,按照貸款基礎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貼息;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按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二)扶貧小額信貸。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可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申請扶貧小額信貸,按規定給予全額貼息。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應加大對貧困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融資服務力度。有條件的區(縣)可多渠道籌資設立殘疾人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信用良好的殘疾人創業者經綜合評估后可取消反擔保。
(三)一次性創業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包括屬于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殘疾人學生,或屬于登記失業殘疾人,或屬于經認定的就業困難殘疾人,或屬于返鄉下鄉創業殘疾人等),成功創業的(指創辦“初創企業”,即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可按創業實體法定登記證書(如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10000元。鼓勵有條件的區(縣)開展更多形式的補貼資助,促進殘疾人自主創業。
(四)求職創業補貼。在汕頭市內普通高等學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中等職業學校就讀,于畢業學年內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殘疾人學生,徑直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享受求職創業補貼,學校可提供代為集中申請,補貼標準為每人2000元。
(五)創業培訓補貼。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就業年齡段殘疾人(含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學年殘疾人學生以及處在創業初期的殘疾人創業者),參加由定點創業培訓(實訓)機構組織的免費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可由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向其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1000元/人。
(六)租金補貼。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包括屬于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殘疾人學生,或屬于登記失業殘疾人,或屬于經認定的就業困難殘疾人等),殘疾人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以按創業實體法定登記證書(如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租金補貼。租用經營場地的年租金大于或等于4000元的,按每年4000元給予租金補貼;不足4000元的,按實際發生租金數額給予補貼。租金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七)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殘疾人創辦初創企業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三個月以上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按創業實體法定登記證書(如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八)鼓勵殘疾人優秀創業項目積極參加廣東省“眾創杯”等殘疾人公益賽,除省獎勵外,對獲獎項目由市殘聯給予5000元至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在鼓勵殘疾人靈活就業方面,《實施辦法》明確提出,鼓勵殘疾人通過自身努力就業增收,對享受城鄉低保的殘疾人實現就業或靈活就業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應扣減其必要的就業成本,扣減標準為當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0%。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殘疾人和離校未就業高校殘疾人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可按靈活就業人員戶籍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補貼標準按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之和的50%額度給予補貼。
對招用殘疾人單位提出明確鼓勵
《實施辦法》還對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勞動力提出了明確鼓勵。比如,本市轄內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比例(指在崗殘疾員工人數超過本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5%)招用殘疾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不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每多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給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獎勵。該項獎勵每年申請一次,用人單位向殘保金年審屬地市或區(縣)殘聯提出申請。
同時,《實施辦法》還鼓勵殘疾人利用網絡就業創業。在我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殘疾人, 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同時,創業首年憑相關發票和至少3個月的交易記錄等,可向戶籍地區(縣)殘聯按實申請給予最高不超過4000元的設施設備和網絡資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