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省政府文件,我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以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已于本月全面建立。今年起,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可分別按50元/月和100元/月的標準領取生活和護理補貼。
★哪些人可領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兩項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城市三無對象、五保對象等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兩項補貼。
★可領多少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省政府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適時調整。
★如何申領
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殘疾人證和戶口本(或居民身份證),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還應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證。
★怎樣發放
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補貼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前。特殊情況下按季發放,發放時間為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對兩項補貼發放情況進行定期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