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殘聯與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等4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提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55-59周歲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通知》要求,從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55-59周歲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標準。此次調整標準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補助對象為撫順市行政區域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年齡在55-59周歲之間(含55周歲和59周歲),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的提高,極大地完善了殘疾人福利保障政策,提升了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和水平,改善了重度殘疾人生活狀況,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殘疾人群體的關愛。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撫順市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撫順市戶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一、二級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撫順市戶籍,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的照護服務。
城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撫順市政府將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保障需求,適時調整補貼標準。
本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