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那么紹興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如何的?紹興獨生子女費發放新標準多少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紹興獨生子女費的知識
那么,針對計劃生育家庭的主要扶助政策有哪些?政策具體是怎樣的呢?哪些家庭可以享受補助?
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領取不低于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
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土地征用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照兩人計算。
據目前執行的政策,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本人為本省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未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的;
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獎扶當年年滿60周歲。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方年滿49周歲;
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