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歐陽建平對我省《關于加強全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實施辦法》6大亮點進行解讀。
退一補一
《實施辦法》在總結我省過去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進行深化和完善,各地鄉村義務教育學校新進教師,按照“總量平衡、退一補一”的原則,實行招聘計劃省級統籌,即在不增加當地教師總編制數的條件下,能夠及時填補離崗、退休教師空缺,確保鄉村教師“后繼有人”。
到崗補助
《實施辦法》從提升鄉村教師隊伍入口質量入手,明確建立普通高校畢業生鄉村任教到崗學費獎補制度,即對到鄉村及偏遠地區任教的高校畢業生,按服務年限實行以獎代償,具體實施細則將由省教育廳制訂。
師范教育
《實施辦法》要求加大專業經費支持力度,將省屬高校師范類專業生均經費撥款系數從1.0調整為2.0;改革師范教育培養模式,更加注重教育教學實踐技能培養培訓,建立師范生全學段學習實踐制度、新入職非師范專業教師崗位專業技能集中培訓制度等。
生活待遇
《實施辦法》將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骨干教師補助制度納入鄉鎮工作補貼范圍,把實施范圍擴大到全省鄉村地區(已享受補助的教師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同時,還將加快鄉村教師周轉房建設,適當增加周轉房補助經費,切實改善鄉村教師住房條件。
兩個基金
《實施辦法》提出建立兩個基金:一是建立“湖北省鄉村教師關愛基金”,對大病、特困教師提供援助;二是建立“湖北省鄉村教師獎勵基金”,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給予獎勵。同時,關注鄉村教師心理健康,建立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機構,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交流管理
《實施辦法》明確各縣要統籌分配、動態調整當地學校教職工編制,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需求統籌實施派遣任教,實現教師由“單位人”向“系統人”的轉變。同時,《實施辦法》明確教育行政部門推動優質師資團隊化交流,推動輪崗交流的教師更好、更快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