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四川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12元,而成都市的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12元。“目前成都市執行的是每人每天10元~12元的標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應當按此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市人社局提醒,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
人社部日前下發關于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6月15日至7月29日,在全國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通知中,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的規定情況列入了檢查內容。
怎樣才可以領到高溫補貼,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oC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oC以下的(不含33oC),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員工怎么辦?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