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wǎng)絡(luò),僅供參考,2015年消息備受市民關(guān)注的公積金購房首付比例調(diào)整政策終于有了“宜昌版”。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fā)出通知,進一步降低全市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首套房面積限制取消
通知稱,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之前為30%);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jié)清相應(yīng)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之前為60%)。
最新規(guī)定取消了對首套住房面積的限制,不再要求享受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的首套住房必須在90平米以下。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表示,對職工家庭擁有三套或購買第三套(含三套)住房的,仍不得辦理住房消費類提取和貸款。
異地繳存可享本地政策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昨日表示,目前宜昌公積金貸款的最高上限為50萬元(之前為30萬),最長年限為30年。在情況允許的范圍內(nèi),將加大公積金貸款力度。
相關(guān)負責人稱,在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方面,從2015年5月1日起,已按照借款人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45%計算可貸款額度。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時,父母和子女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或保證人,參與計算可貸款額度。
同時進一步擴大貸款范圍,全國來宜定居、工作的異地繳存職工在宜昌購房,也可享受本地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