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那么河北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如何的?河北獨生子女費發放新標準多少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河北獨生子女費的知識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
近日,河北正式發布《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號》,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其中,對《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進行了最新修正:刪除17條,增加2條,修改6條。修改的內容明確,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照常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本次修正,第二十二條改為第十二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持證享受以下獎勵,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歲止,對獨生子女父母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于十元的獎金;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分別給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獎勵;是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居民的,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適當補助。
按照《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