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從事露天崗位的要發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也要發。如下為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僅供參考!
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廣東東莞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從廣東省人社廳了解到,今年高溫津貼將從6月1日起正式發放。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根據規定,廣東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對因事假、工傷等因素導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每人每天6.9元。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是什么聽聽他們的神回答
建筑工人:不知道!
昨天下午3時37分,一建筑工地,測試的露天溫度為34.2℃。
戴著頭盔的劉大姐一鏟鏟地攪拌水泥,火辣辣的太陽把她的手臂曬得黝黑黝黑。后背衣服已被汗水濕透。問起高溫補貼,她說,剛來,不知道。
不遠處,來自云浮的黃師傅和老鄉坐在石頭上抽著“好日子”,他們穿著高至膝蓋的防水靴,身披塑膠圍裙,汗水濕透了頭發。這么熱的天氣還全身“武裝”?原來,他們是切割石頭,為了防止粉塵,必須用水冷卻,為了防水就必須全身“武裝”。
“你們有發高溫補貼嗎?”“不知道!”黃師傅的老鄉脫口而出。
黃師傅說:“建筑工地一般會發。”沉默一秒后,他又重復:“會發的!”說完,又點了一支煙。
清潔工人:有沒有?
下午4時,某小區外的路上,身穿“富地清潔”制服的薛大爺把地上的果皮、塑料罐掃進鏟子里,倒進流動垃圾車。
就這一條街,凌晨5時開始上班,薛大爺一天會掃上三次。他來自江蘇,今年60多歲。
他對這份工作很滿意,雖說月薪才1650元,但一天三餐能回家做飯,老伴要看管孫子,很適合他這種退休老人。
聽記者提起高溫補貼,薛大爺擺擺手,沒聽說過,還問“我們有沒有呢”?
走法律程序追討高溫補貼?這是一個“維權神話”
來自湛江的趙先生是申通快遞員,前一天,他差點中暑了。
他以前領過高溫補貼,那是上一個工作單位發的,現在的高溫補貼還沒發。
“忍著唄,你不干大把人愿意干呢。”趙先生說,很多事情很現實,高溫補貼這種東西,企業給你就給你,不給你又能怎么樣呢?
“去維權?傻的。你犯得著為了100多元得罪老板,除非你不想干了。”趙先生說。
來自市人力資源局方面的數據顯示,2012年7月至8月,人力資源部門共派出檢查人員826人次,抽查用人單位6108戶,發現未依法發放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683戶;2013年6月至8月,共派出檢查人員1016人次,檢查用人單位5257戶,發現未依法發放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250戶。
今年6月已過,昨日,市總工會維權部李部長告訴記者,暫無“高溫補貼”方面的投訴。
假設有工人想維權,他的維權成本多高?
一知情人士分析,如果是市區的還好,如果是塘廈的、謝崗的,他們大老遠跑過來信訪?可能嗎?
假設工人堅持投訴,根據法律程序,由當地工會系統與企業協商仲裁。
仲裁后企業要是還沒發,那就得向市總工會求助,再次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市總工會幫助起訴。
這事要有結果,少說也得幾個月,這簡直是一個“維權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