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新疆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如下是最新資訊,暫定繼續沿用這份說明。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對獨生子女的父母實行獎勵的一項重要規定。根據各地區不同的情況,各地發放的獨生子女費也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特別是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更是不一樣。對此,記者進行了相關采訪。
案例
同是退休人員領取的標準卻不一樣
同樣是獨生子女,同樣是退休人員,為何領取的獨生子女費卻不一樣?近日,烏魯木齊市退休人員李霞對獨生子女費的發放產生了疑問。
今年52歲的李霞是烏魯木齊市一名普通的退休人員。1986年,她的兒子出生了,并在當年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她說:“當時我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社保關系是在單位上,2005年單位倒閉后,我的社保關系就被轉移到了社保局,并一直自己繳納社保,直到退休!
對于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李霞說:“單位未倒閉前,每個月單位都會發10元錢的獨生子女費,單位倒閉后就沒有了!
2015年,李霞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告訴她:“等你55歲的時候可以一次性領取3000元的獨生子女費。”她說:“當時聽到這個消息時還挺高興的,后來與鄰居老王領取的獨生子女費一比較后,就怎么也開心不起來了!
原來,李霞的鄰居老王是吐魯番地區實驗中學的一名退休教師,她退休后的獨生子女費是按退休工資的5%發放,每個月直接打進工資卡里。李霞說:“老王每月工資2500元左右,5%的獨生子女費就是100多元,她3年領取的獨生子女費就比我一次性領取的還多,同樣是退休人員為什么發放的方式卻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