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八十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對一百周歲以上老年人予以特殊照顧。高齡津貼應當以現金形式發放!痹摗掇k法》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黃山市民政局積極向市政府領導做好匯報,并專門向各區縣下發了通知,要求各地抓緊認真落實此項規定。
各區縣積極行動,相繼開展了80周歲以上老年人調查摸底、基本信息登記造冊、發放辦法和標準的確定等工作。截止6月12日,全市三區四縣高齡補貼標準均已確定,在原已享受高齡補貼的老人補貼標準不變,即10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歙縣300元)、90-99周歲的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歲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區60元)的基礎上,80-89歲其他老人高齡補貼標準分別為:屯溪區每人每月60元,黃山區、徽州區、休寧縣、黟縣、祁門縣每人每月30元,歙縣每人每月20元。
目前,各地正在組織鄉鎮(街道)、村(居)進行符合條件老人的申報登記等工作,預計6月底前后可將高齡補貼資金通過指定銀行打卡發放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