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標準分3檔最低工資每月1260元
編者從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獲悉,四川省政府已正式下發文件,自7月1日起,四川省再次上調全省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四川自1995年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第14次調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3檔,分別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而調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每小時13.2元、每小時14.4元、每小時15.7元。
根據要求,上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如何定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據我國《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編者了解到,也存在真的未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人群,但是更多時候他們苦于自己沒有證據或是害怕被工作單位“穿小鞋”,因此便“吃了啞巴虧”,也不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為此,劉中說,勞動者平時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如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工牌、飯卡等,遇到合法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最好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同時,勞動監察部門會對舉報投訴者的身份進行保密,并依法查處案件,勞動者可放心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