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充實我市事業單位的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擬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六)具備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的崗位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隨隊手續的駐邕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且隨軍家屬為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使用后勤控制數)人員。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www.nnrkz.com)上報名。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填寫《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按要求的規格上傳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報考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報考者填寫信息資料虛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崗位,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8:30時至4月18日17:30時。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本簡章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并在2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在網上反饋報考者,報考者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和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時間:4月12日8:30時至4月19日17:30時。
報考者如遇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計劃的情形,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可于4月26日8:30時至4月26日17:00時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并在4月26日8:30時至4月26日17:30時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的前述報考者,通過原繳費賬戶統一退費。
招聘崗位有年齡要求的以4月6日為計算基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4月6日(如:35歲及以下,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必須在4月6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三)繳納報名考試費及時間
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報考者,按規定應繳納公共科目考試費。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合計100元,具體交費方式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的《報名須知》上另行通知。
繳納報名考試費時間:4月12日8:30時至4月20日17:30時。
(四)開考比例
招考崗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地處偏遠的鄉鎮招聘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又確急需招聘人員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于4月22日12:00時以前以書面形式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批準后方能開考。對確定不開考的崗位,招聘單位須及時通知報考者。
(五)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打印方法及時間
已繳納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自行從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上打印準考證1份。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5月15日至5月21日。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以上各科的分值均為150分。筆試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
1、筆試時間: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四類)
上午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分四類,其中醫療衛生類分六小類)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組織:筆試的考務工作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30日后,報考人員可向招聘單位咨詢,也可登陸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查詢。
5、照顧加分: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采取照顧加分政策,分值為3分。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二)面試
面試組織實施。招聘單位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區)、開發區所屬單位由同級政府(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組織面試的單位應在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結束后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并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送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對第一階段公開考試招聘中無人報考的崗位、不夠開考比例取消的崗位,確屬急需補充工作人員的,可組織一次補充招聘。由市直各主管部門或各縣(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匯總審核,于2016月6月1日前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同意后可以組織實施開展補充崗位的招聘。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8月3日8:30時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www.nnrkz.com)上發布崗位公告。凡未入圍原報考崗位面試的人員,可于8月4日8:30時至8月5日17:00時網上報名。各招聘單位于8月4日8:30時至8月5日17:30時進行網上審核。凡報名參加補充崗位招聘的考生,視同放棄原報考崗位的遞補資格。報名補充崗位招聘的考生除須符合補充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還應具有補充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考試類別的兩個筆試科目的成績。補充招聘崗位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送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已確定的面試人選須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及有關證件(書)原件,經招聘單位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驗證時,招聘單位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登記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對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要認真核驗其身份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報考者因須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的,或者報考者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面試人員驗證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如因驗證工作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50%+面試成績。
五、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2或1:1.5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考察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市屬及城區、開發區所屬單位的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各縣所屬單位的體檢人員由縣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www.nnrkz.com)、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的內容應對照擬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公布擬聘人員相關信息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填寫《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或《南寧市機關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備案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批辦,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7、違反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九、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務上當受騙。
熱線電話:
南寧市政府公共服務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寧市“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0771?12333;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1-5538455;
監督電話:0771-555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