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殘疾人權益,器重、支撐推動殘疾人駕駛汽車工作,公安部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殘疾人學車,汕特駕校報名,下肢、手指、聽力等三個方面進行放寬了申領駕駛證的身材條件。 右下肢、雙下肢殘疾人員;有聽力障礙的人員;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節殘疾的人員,現就相干事宜通知如下: ◇殘疾人員報名手續: 1、受理殘疾學員報名,需攜帶《殘疾證》的原件,并部署聽課,檔案審理工作待4月1日公安部111號召是實行進行;
2、右下肢、雙下肢殘疾人員,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但要有本人委托書及簽字即可。 ◇收費標準: 1、右下肢、雙下肢殘疾人員執行統一收費標準4700元,審定車型代號:C5; 2、有聽力障礙的人員;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節殘疾的人員執行報名優惠10%的收費尺度(普通計時白班除外),申請車輛代號:C1/C2。 ◇體檢須知: 目前殘疾學員體檢可以在醫院進行,其他醫院是否可以體檢待有關部門肯定后執行。 殘疾學員報名后,相干手續須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確認。 [color=red]也就是說汕特駕,F在就可以受理殘疾報名學車了,但是具體的情形就等4月1日由公安部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