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福州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請,申請條件和材料手續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一、福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符合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公共租賃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辦規〔2022〕6號)(>>點擊查看)規定的申請條件且居住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的家庭(含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臺港澳同胞),應確定一名年滿18周歲,在本市中心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指的是申請前12個月在我市中心城區連續工作和持續收入),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萬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萬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幾類人員可提出申請:
1.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居民戶籍,在本市城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且在本市中心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取得中心城區居住證。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公租房保障:
1.申請之日前3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不動產登記機構交易登記時間為準;
2.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
3.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4.家庭成員自有車輛購車款(含稅)達25萬元以上(含)或購置車輛排量達2.4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請前12個月轉讓的車輛);自有車輛達兩輛以上(含)的,所有車輛的購車款與排量合并計算。
以上申請家庭成員指的是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包括申請人的其他親屬。
二、福州公租房申請材料及手續
A、B、E型公租房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
1、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本人不屬于福州市城區戶籍的,還應提供居住證或已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暫住憑證),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2、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賃憑證,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房屋銷售合同或其它可證明房屋權屬及面積的憑證;
3、申請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4、有關單位在申請表內蓋章確認的收入、住房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工作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或養老金)的儲蓄存折(或銀行對賬單)及單位的稅前工資明細表(起止時間段為申請日前12個月);有其它收入來源的,參照工資收入提供相應的憑證。
6、家庭成員擁有的車輛等憑證,包括購車發票(或二手車交易發票)、稅務申報憑證及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申請前12個月以內轉讓的車輛一并納入審核、認定,也須提供相應憑證);稅務申報憑證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協助申請人現場通過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打印,申請人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稅務機關網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注冊(網站注冊須至稅務機關大廳申請注冊碼,推薦使用手機APP注冊),牢記本人(及配偶)登錄密碼。
7、申請人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供經過年審的失業證,未辦理失業證的,書面說明原因;(>>點擊查看失業證辦理指南)
8、企業經營者或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執照、企業基本情況表(如果持有股權的還應提供公司章程)復印件以及申請前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繳交憑證;
9、城市低保、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享受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關證件;
10、屬于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技術人員、技師以上(含技師)的技能型人員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職稱證書;
11、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已轉正定級工作人員的申請人提交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和轉正定級的證明材料,申請家庭成員中屬于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應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其未參加省直各類保障性住房申請的證明。
注:1、為避免申請家庭對社保繳交年限的計算出現錯誤導致審核后被列入退件處理,請需要符合社保繳交年限條件的家庭至人社部門在各政務中心服務網點設立的自助終端打印的繳存憑證供受理人員現場核算。
2、請申請家庭按本頁要求據實提交相關材料,與申請家庭成員無關的材料不必提供(例如無車輛的人員無需提供車輛憑證)。
除了材料清單外,還需要事先準備和了解下面這些申請表格:
①福州市中心城區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封面和填表說明
②申請家庭成員基本情況表
③申請家庭住房狀況申報表、家庭收入財產申報表
④家庭成員住房情況證明、收入情況證明
⑤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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