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扶貧對于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群眾增收,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2017關于產業扶貧調研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2017關于產業扶貧調研報告1】
為保障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精準扶貧工作的報告,加快推進全市貧困地區群眾脫貧摘帽,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鐘本強,副主任李熙平、李上德先后帶領調研組分別赴宜章、桂東、汝城、安仁等4個片區扶貧縣及其鄉村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綜合報告如下:
一、全市精準扶貧工作總體情況
全市11個縣市區,有桂東、汝城、安仁、宜章4個縣屬于國家羅霄山片區扶貧縣,其他7個縣市區均為面上扶貧縣。國家確定農村貧困線標準為人均年收入2300元,2015年上調到2855元。
(一)貧困人口狀況
按照國家扶貧標準,全市共有貧困村528個,貧困農戶約14.96萬戶、貧困人口約44萬人。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呈現出病殘人口多、文化程度低、生存條件差等特點,其中有5.8萬戶、7.2萬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分別占45%、19%;約5.57萬戶家庭有殘疾人,殘疾人口約5.73萬人、占整個貧困人口的1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約27萬人、占71%;有4.48萬貧困戶居住在偏遠高寒山區,5.85萬貧困戶居住在土坯房和危房內。
全市528個貧困村還有少部分行政村未通水泥路、有1693個村民小組未實現通達;約390個行政村、2491個村民小組、24萬人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安全飲水問題;有152個行政村、884個村民小組、8.4萬人存在用電不安全、不穩定等問題。
(二)近兩年脫貧及現有貧困人口分布情況
2014至2015年,全市共爭取中省財政扶貧資金3.69億元,11個縣市區籌措財政資金約1.03億元,通過因地制宜,精準施策使13.8萬人實現脫貧,117個貧困村摘帽(實際脫貧數據還有待省政府認定)。截止2017年全市還有貧困村411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約10.1萬戶、30.2萬人。其中北湖區0.5萬人、蘇仙區0.9萬人、資興市1.1萬人、桂陽縣2.6萬人、宜章縣5.6萬人、永興縣2.3萬人、嘉禾縣2.1萬人、臨武縣2.3萬人、汝城縣4.9萬人、桂東縣3.1萬人、安仁縣4.6萬人,4個片區縣的貧困人口占全市貧困總人口的60%。
(三)主要成效和措施
1、領導重視,政府責任明確到位。一是市縣兩級成立高規格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真正把精準扶貧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層層落實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易鵬飛任組長,市長瞿海任第一副組長,各縣市區均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加強對扶貧工作的領導和調度。二是強化市縣鄉三級工作責任。市縣鄉三級領導和市縣兩級部門主要負責人都是扶貧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部門和駐村工作隊都與上級或派出單位簽訂了脫貧攻堅責任狀,各相關單位都把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脫貧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范圍。三是加強扶貧機構隊伍建設。市縣兩級扶貧辦人員由原來的52人增加到94人,片區縣鄉鎮都成立了扶貧工作站,建立了精準扶貧網絡,全市基本形成“縣領導、鄉主抓、村落實、部門協作”等精準扶貧工作大格局。
2、周密部署,精準識別貧困群體。一是規范識別工作程序。以來市縣兩級扶貧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集中時間、人力、物力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共識別出貧困人口44萬。按照“戶主申請、村民小組提名、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等程序,對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進行建檔立卡。二是反復核準貧困對象。2015年結合“一進二訪”活動,開展“進村入戶、訪困問需、訪貧問計”,對貧困村和貧困戶進行精確核定。全市共核實校正貧困人口約8.4萬戶、22.8萬人,其中調出約1.6萬戶、5.1萬人,新補入約1.6戶、4.8萬人。三是摸清分類幫扶底數。通過對不同貧困人群、致貧原因進行全面分類識別和建檔立卡,為后續精準幫扶、精準施策和精準脫貧提供有力支撐。
3、多措并舉,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一是確定目標任務,強化政策保障。按照“五個一批”的總要求,市政府出臺了《郴州市精準扶貧五年行動計劃(2015-2019年)》,各縣市區也圍繞精準扶貧出臺了文件,細化了措施。二是堅持產業扶貧,因地制宜促發展。按照“資金跟著窮人走、窮人跟著能人走、窮人能人跟著產業項目走、產業項目跟著市場走”的產業發展新路子,改普惠政策為差異化扶持,改“給錢給物”、打卡到戶為直接幫扶、委托幫扶、股份合作幫扶。支持和培育龍頭企業、電商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現代農莊達945家,扶持帶動貧困人口約10萬人。今年還開展了光伏產業扶貧,在每個貧困村建設60千瓦的光伏,以增加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實現貧困村摘帽。三是加強人員培訓,提高自身發展能力。2015年完成職業學歷教育培訓1.1萬人,基本實現“培訓一個、帶動一片、致富一家”的目標,圍繞農業產業化,培訓實用技術37萬多人次。對3430名貧困家庭子弟實行義務教育補助,幫助完成學業。市人社局已連續三年,每年安排資金達1000萬元免費培訓片區縣400多名貧困子弟。四是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幫扶力度。針對汝城和宜章少數民族集中居住點較多特點,加大財政投入,強化對少數民族地區的交通、農田水利、低產田改造、飲水安全、學校、衛生院(所、室)等基礎設施建設,貧困少數民族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大幅改善。
4、完善機制,不斷加快脫貧步伐。一是建立聯鄉駐村幫戶機制。2017年,省委派駐我市4個片區縣駐村工作隊11支,市委向4個片區縣派出駐村工作隊40支,各縣市區也向各貧困村派出了工作隊。市縣兩級領導都分別聯系一個扶貧任務較重的鄉鎮及一個貧困村,各單位都有一個以上的駐村幫扶任務,所有公職人員都結對幫扶一至兩戶貧困戶。二是建立精準扶貧投入機制。2014-2015年,市縣兩級在不斷爭取中省財政大力支持的同時,大幅增加本級財政對扶貧工作的投入,全市各級各部門全力籌措資金幫助貧困村和貧困戶,為精準扶貧提供了資金保障。農村金融部門開展了金融扶貧,2015年對12.64萬戶貧困戶進行授信評級,發放無抵押無擔保小額貸款3.45億元。三是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按照“統一規劃、渠道不變、管理不亂、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計其功”的資金整合方式,打捆政策、資金、項目等要素向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兩年共整合發改、交通、水利、衛生、教育等部門項目,完成硬化通村通組公路359公里,解決了2826戶貧困戶安全飲水問題,支持37個貧困村新建了衛生室。四是完善人員培訓機制。首先是組織扶貧系統全體工作人員、市直駐村工作隊全體人員開展精準扶貧工作培訓,其次全力推進“雨露計劃”培訓。通過增加補貼解決特殊困難家庭九年義務教育問題,支持和鼓勵貧困學生參加省、市、縣職業學歷教育培訓,實現轉移就業。強化對村官、科技骨干實用技術培訓,提高脫貧技能。五是完善住房保障機制。2015年全市完成危房改造4218戶、約1.25萬人,將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5.8萬人納入到省政府易地扶貧搬遷計劃,今年有望完成1.4萬人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計劃2020年全面解決貧困戶的住房難問題。
二、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近年來,市縣兩級人民政府通過加大投入、創新方式,大力推進精準扶貧,全市扶貧開發工作雖然呈現了新局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成就,但與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有不小差距。
(一)脫貧攻堅任務依然繁重,如期穩定脫貧工作壓力增大
1、實現全面脫貧的時間緊。按照《郴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我市要在2019年提前一年完成脫貧任務,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從時間層面看已不到4年時間,要實現這一目標時間非常緊張。
2、實現全面脫貧的任務重。截至目前,全市尚有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30.2萬人,如果按任務分解要求,每年需完成脫貧人數7.6萬人,平均每個月要實現0.63萬人的脫貧目標。加上全市有4.48萬貧困戶居住在偏遠高寒山區,5.85萬貧困戶居住在土坯房和危房內,且呈現點多面廣的特點,脫貧工作任務十分艱巨。
3、實現穩定脫貧的壓力大。從目前扶貧、脫貧和返貧的趨勢看,部分貧困戶在脫貧后因災、因病等因素返貧仍然不少,脫貧人群中,短期內還會出現新的貧困人口,貧困人口的素質與技能提高也需要一個過程,扶貧工作越往后減貧的難度越大、成本越高、見效越慢。
4、生產生活條件改善難度大。貧困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的飲水、農田水利、交通、教育、衛生、通訊、住房等基礎設施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危舊土坯房改造和易地搬遷任務重,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醫療衛生保障等都還需投入大量的資金。如汝城縣文明瑤族鄉大興瑤族村610戶農戶、1938人、22個村民小組,目前還有一半以上不通公路,有9個組還沒有完成農網改造,還有500多戶居住在危舊土坯房、占85%以上,飲水保障也是由各家各戶自行引接山泉水,800多人生活在通訊網絡盲區。據村民反映像大興這樣的村在汝城還有不少。
(二)規劃項目難以落地,政策資金保障與脫貧需求有差距
1、“十二五”片區規劃項目仍有部分沒有落地。根據省政府批復的羅霄山片區扶貧實施規劃,十二五期間郴州市規劃項目635個,總投資1177億元。截止目前,仍有74個項目未落地開工,其中有18個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總投資213億元未能進入行業規劃,在調研中甚至獲悉有的項目已經或將被取消。
2、部分幫扶政策沒有覆蓋全部貧困人口。國家實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遷項目是幫助貧困戶改善居住條件的關鍵,但這個政策也還沒有惠及到全部貧困人口。如汝城縣文明瑤族鄉的大興瑤族村土坯房的500多戶村民,只有137戶納入了建檔立卡范圍,10戶申請了易地安置,其他均為土坯房改造對象,但目前只有15戶實施了改造,大部分沒有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遷政策。據反映,宜章縣也還有近5000棟土坯房需要改造。
3、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不一致。省里確定的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165元/月,而現在的扶貧標準為每人238元/月,兩者存在73元的差距。如2015年,全市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約9.3萬人,占貧困人口的31%,其中已納入低保的有6萬人,但對納入低保中的“零勞動能力戶”來說,他們的收入仍沒有達到脫貧標準,還有3.3萬人沒有納入低保,這部分貧困人口的脫貧急需國家和省里兜底政策的保障。
4、醫療救助標準較低。目前全市貧困人口中,患慢性病的約4.9萬人,參加新農合的約4.8萬人。依據政策規定,全市因大病一年要自負1至2萬元的有0.9萬人、2至3萬元的有0.4萬人、3萬元以上的有0.33萬人,這批貧困人口要想脫貧,急需在醫療救助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5、生態補償標準過低。羅霄山片區扶貧縣地處全省重要的生態功能區,絕大多數貧困戶都屬于常年居住林區的純林農,目前4個片區縣已有林地面積844萬畝,但納入生態公益林補助的只有323萬畝,且國家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到戶仍維持在18元/畝的標準,根本不足以維持林農的基本生活和脫貧需求。
6、扶貧小額信貸受限。目前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對借貸人員的年齡作出了部分限制,即對60歲以上人員的評級授信不予認可,使大批年齡偏大的貧困人員無法獲得貸款支持,導致金融扶持產業發展的實效大打折扣。如安仁縣永樂江鎮大石村有193戶貧困戶,按人頭計算可落實貸款約600萬元,實際只落實了56萬元,直接導致村里已種的250畝黃桃都缺乏后續資金支持。
(三)精準識別工作有差距,推進“兩個確保”難度加大
1、原有建檔立卡政策對貧困人群范圍作了限定。明確規定了只能將貧困戶中有一定勞動能力的人口納入建檔立卡范圍,這就導致一些五保戶、殘疾人、重病人、智障人、低保戶等沒有進入建檔立卡的籠子,現在也不能完全享受扶貧幫困的政策。如安仁縣現有2.6萬名低保戶,能享受扶貧兜底政策的只占低保人數的1.5%左右。
2、對已建檔立卡戶的幫扶有一定政策條件限制。目前省里對片區縣危房改造資金是有限額的,導致部分已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不能及時享受這個政策,同時也有的貧困戶因為自己無力承擔改危資金而放棄危房改造,另外就是大批居住在危舊土坯房的貧困戶,因為沒有進入建檔立卡范圍仍沒有被列入省改危計劃。
3、部分沒有列入建檔立卡范圍的群眾有意見。由于建檔立卡初期,各地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完全一致,造成在前期確定貧困戶和貧困對象時,沒有充分考慮到貧困戶的貧困程度和致貧因素,導致一些隱形貧困戶沒有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其心理不平衡,甚至產生負面情緒和上訪,對扶貧工作的推進帶來一定的影響。
(四)因地制宜施策不夠,貧困農戶內生動力不足
1、扶貧資源投放重點不夠突出。在具體的幫扶過程中,財政資金投入不平衡,領導干部聯系點與一般干部聯系點、派駐工作隊與沒有派駐工作隊的村相比,資金投入差距過大。各行業和各部門的扶貧項目資金不能有效整合,不同程度影響了扶貧工作績效和資金使用效率。
2、部分項目前期工作耗時過長。有的扶貧工程在論證、立項、審批、招投標等程序過于繁雜,在預決算和檢查驗收等多個環節,部門工作不夠協調,時間跨度過大,影響了工程進度。
3、貧困戶內生動力和能力嚴重不足。全市大多數貧困戶都居住在自然條件比較差的山區,其文化素質偏低,思想觀念更新慢,加之因災因病致貧和返貧等因素,影響了部分貧困戶自身脫貧的信心和決心。另外,因為近年來國家大力推行扶貧攻堅工作,使部分群眾產生了“等靠要”的思想。
(五)《條例》宣傳貫徹不到位,基層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1、宣傳貫徹實施《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力度不夠。在宣傳貫徹《條例》過程中,還存在不少盲區和薄弱環節,多數基層干部和群眾對《條例》的內容知之甚少,對如何利用《條例》推動工作、促進扶貧,思路不廣、辦法不多。
2、基層扶貧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大多數貧困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帶頭致富和帶領致富的能力不足,在促進貧困人口脫貧方面發揮作用不夠。市縣鄉三級扶貧機構力量不足,片區縣鄉鎮都沒有指定扶貧專職人員,大部分鄉鎮是明確黨委辦秘書或民政專干負責扶貧工作,難以保證扶貧工作實際需要。
3、聯系單位工作方式有待轉變。部分聯系駐點單位幫扶工作仍停留在送慰問金及衣物等方面,對如何有效幫扶群眾精準脫貧思路不廣、調研不夠、辦法不多、措施不力。
三、幾點建議
為全面推進全市扶貧開發工作,促進區域整體脫貧,如期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精準扶貧工作目標,現提出如下建議意見。
(一)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全力推動扶貧《條例》和政策落實到位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作用。緊緊圍繞提出的“四個切實”“六個精準”“五個一批”總要求,采取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的工作措施,不斷加大精準扶貧工作力度。
二是依法強化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嚴格落實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堅定信心,克服畏難情緒,以實際行動解決“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的問題。
三是選好配強支村“兩委”班子,選派好駐村工作隊員。要及時安排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大學生到貧困村任職,保障好村干部待遇,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的作用。
四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委扶貧工作《決議》和省扶貧工作《條例》。大力宣傳《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實施精準扶貧加快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決議》,認真貫徹《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不斷增強全體黨員干部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讓《決議》和《條例》內容家喻戶曉,依照《決議》和《條例》有效解決扶貧攻堅的各類問題和困難。
(二)進一步落實扶貧規劃,確保規劃內項目資金落地實施
一是積極主動爭取扶貧《規劃》項目全面落地。搶抓國家扶貧攻堅有利時機,積極爭取中省將我市已進入扶貧專項《規劃》的項目納入“十三五”規劃,為下一步有效推進扶貧攻堅,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繼續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建設。加快實施貧困村水、電、路、氣、房、環境治理“六到農家”項目建設,扎實做好就醫、就學、養老、低保、五保、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六個落實”工作,有效解決特困人員社保兜底,醫療救助,生活保障等實際困難。
三是不斷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幫扶力度。加快解決少數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人才缺乏、產業發展難、脫貧難度大的問題。
四是加大土坯房和危房改造力度。綜合利用國家新農村建設、扶貧攻堅、避險搬遷、危房改造等政策,加快推進危舊土坯房和危房改造工作,從根本上解決貧困人口住房不安全問題。
(三)進一步強化幫扶措施,確保貧困群眾如期穩定脫貧
一是堅持政府主導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充分利用各部門和行業優勢,支持和促進貧困村找出路、建項目、籌資金,鼓勵貧困群眾學技術、強能力,從根本上克服“等靠要”思想,實現扶貧工作變“輸血”為“造血”幫扶。
二是堅持靜態幫扶與動態退出相結合。進一步摸清識別對象底數,對沒有納入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重新登記納入,對已穩定脫貧的對象要及時啟動貧困退出機制,確保所有貧困戶能得到有效幫扶。
三是堅持整體推進與分類施策相結合。堅持一手抓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改善貧困地區整體生產生活條件,一手抓對貧困人口的具體幫扶工作,根據不同原因和不同類型,分別采取措施分類幫扶,切實處理好扶貧工作點面均衡發展問題。
四是堅持扶貧與扶智相結合。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四個覆蓋”,即:貧困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職業技能免費培訓、“全面改薄”項目支持和中小學教師培訓全面覆蓋。加強對貧困戶的技能培訓,通過“兩后生”“人人有技能”“雨露計劃”等培訓,提高貧困人員的生產技能和外出務工能力。
(四)進一步增強部門合力,堅持產業扶貧不動搖
一是切實增強部門合力。針對資源分散、體制分割、管理分治、政出多門、職能交叉等情況,有效解決部門之間在扶貧工作中存在的資源資金投放重點不突出、幫扶工作不協調、解決問題不到位等問題。
二是統籌推進產業扶貧。通過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農業加工企業、現代農業莊園、小型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職業農民,大力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貧困農戶加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三是創新幫扶方式。通過采取直接幫扶、委托幫扶、股份合作等方式,把貧困對象的幫扶政策、扶持資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產資料折價入股,由扶貧經濟組織統一管理和生產經營,結成聯股、聯利的共同體,實現股份到戶、利益到戶。
四是加大生態幫扶力度。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據實增加生態林補償面積,提高生態林補助標準,支持貧困地區發展林下經濟,幫助林農就業,促進林農轉型發展。
(五)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嚴格落實監管制度和考評標準
一是加強扶貧隊伍建設。充實市縣兩級扶貧力量,明確片區縣鄉(鎮)扶貧專職人員,配齊配強村支“兩委”班子,全面提高精準扶貧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扶貧工作機制。根據扶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的目標任務和“四個切實”“六個精準”“五個一批”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扶貧攻堅工作協調機制、投入保障機制和績效考核評價機制等。
三是強化績效考核評估。嚴格按照國省市有關扶貧工作考核評估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對脫貧工作進行客觀公正考核驗收,避免層層壓減扶貧與脫貧時間,造成“數字脫貧”和“臨時脫貧”,防止貧困村人為“被摘帽”、貧困戶“被脫貧”。
四是嚴格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增加財政對扶貧工作的投入,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建立貧困村、戶資料和扶貧資金數據庫,增強扶貧資金預決算和項目建設投入的透明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017關于產業扶貧調研報告2】
根據黃巖區人大常委會2017年工作要點和2017年監督工作計劃,區人大常委會農經工委組織調研組,于6月上旬至中旬,對我區扶貧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先后走訪了有關鄉鎮,察看了高山移民集中居住點、扶貧示范村和農業基地等,了解扶貧工作開展情況,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部門的匯報和意見建議。根據調研中了解的情況,現將我區扶貧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扶貧工作的主要做法與成效
近年來,我區不斷加大扶貧工作力度,狠抓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西部生態農業,強化結對幫扶機制,先后組織實施“康莊工程”、“農村勞動力素質提升工程”、“強基惠民村村幫”工作和“消除4600”行動,扶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消除4600”(4600指人均年收入不到4600元)任務完成。充分發揮駐村干部的作用,派駐82名干部擔任扶貧重點村“第一書記”,在充分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對低收入農戶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區鄉村戶四級管理網絡,通過調查核實、建檔立卡、落實措施、督促檢查等途徑,做到幫扶責任到人,不落一戶。目前,已消除“4600”貧困戶。
(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改善。把交通、村辦公樓、有線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扶貧基礎性工作任務。通過努力,“十二五”期間實現扶貧搬遷4584戶16431人,建成移民小區78個;完成道路修建153條,硬化240公里,新建改建村辦公樓113座,累計投入資金2.8億元;道路通行率、有線電視、通訊光纜入村率均達100%。
(三)低收農戶增收渠道不斷拓寬。通過扶持農業特色產業、發展西部生態旅游、鼓勵低收入農戶外出務農、建立來料加工點、搭建培訓就業幫扶、結對幫扶、金融扶貧等平臺,拓寬低收入農戶增收渠道。近年來,“五鄉一鎮”農民人均收入從2002年的1542元提高到2015年的9078元,年增幅達12.97%。
(四)扶貧工作措施多樣力度加大。不斷提高區級扶貧專項資金金額,2017年區級預算安排3000萬元用于扶貧;開展“強基惠民村村幫”工作,累計落實幫扶資金達3897萬元;實施金融扶貧幫扶工作,組建扶貧重點村資金互助組織,2015年籌集股金1315萬元,惠及農戶308戶。
二、當前我區扶貧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通過調研發現,我區扶貧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山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一定改善,但仍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扶貧目標不夠明確。扶貧工作缺少規劃,年度目標和階段性目標不夠明確。解決哪些問題,達到哪些目標,有多少貧困對象能通過幫扶走出貧困不夠明晰。扶貧資金和政策的效益還沒得到更加有效地發揮。
(二)扶貧成效穩定性不夠。多數貧困人口文化素質較低,“等、靠、要”的依賴思想嚴重。遭受自然災害或各類事故、重大疾病等返貧情況時有出現,致使扶貧變成反復扶貧。貧困戶普遍無一技之長,發展產業沒有技術支撐,相當一部分人是靠打臨工、賣勞力謀生,收入來源渠道不穩定。
(三)動態管理有待加強。黃巖西部山區的貧困人口基數大,其動態管理是一項長期、復雜的工作。被調查的貧困人數較多,部分脫貧戶擔心再得不到扶持而隱瞞真實收入,導致調查數據不準確。各鄉各村人手不足,經費缺乏,每年開展大規模的調查摸底工作難度較大。有關部門掌握的信息更新不夠及時,確保扶貧對象和扶貧措施精準性的工作機制不夠有效有力。
(四)有關部門資源缺乏整合。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還未形成,各方資源沒有得到較好凝聚。由于貧困對象的認定標準和覆蓋范圍不同,扶貧、民政、社保等相關部門聯動機制還不夠完善,信息數據不能互通,扶貧項目和資金較為分散。涉農項目資金沒有得到有效捆綁,不能集中用于貧困片區的統一開發。
(五)政策落地不夠到位。扶貧政策的知曉度和受益面不高。如:因病致貧對象可以在享受農醫保的基礎上,還可享受大病保險、民政救助、慈善救助;殘疾人還可享受殘聯救助;水庫移民還可享受移民政策補助等。但目前,對這一系列扶貧政策缺乏統一宣傳,或是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特別是那些不會反映、也不知道哪里反映的困難群體,難以全面享受政策。
三、關于促進我區扶貧工作的幾點建議
扶貧工作是一項緊迫而重大的任務,我區西部鄉鎮共有152個省級扶貧重點村和57個市級扶貧重點村,扶貧任務十分繁重。針對目前我區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摸清貧困底數,從對象上保證扶貧的精準性。一是精準識別貧困戶。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精準脫貧、精準扶貧的要求,通過規范扶貧對象審定程序,確定低收入農戶,做到精準到戶、精準到人。二是數據共享。加強部門間的統籌協調,切實推進扶貧系統低收入農戶數據庫與民政低保數據庫的有效對接和互聯互通,明確職責,簡化程序,實現高效便捷一站式服務。
(二)建立長效機制,切實鞏固“消除4600”成果。一是建立跟蹤監測長效機制。加強對“4600”對象的跟蹤監測和動態管理,定期監測其貧困狀況、收入變化以及發展進程,建立常態化的進退機制,發現一戶、建檔一戶、當年消除一戶。二是建立分類幫扶長效機制。結合“強基惠民村村幫”活動和第一書記、農村指導員派駐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一戶一策一干部”幫扶制度,形成精準對接機制,確保“4600”對象不反復。三是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原則,進一步降低低保申請門檻,并逐年提高低保標準,不斷縮小城鄉低保補助標準差距。四是提高農村醫療保險標準。目前,因病因殘致貧的情況較為普遍,“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而農醫保最高報銷額度只有10萬元,難以滿足部分群體大病高額的醫療費用。五是謀劃條件性貧困戶的異地搬遷工作。合理編制異地搬遷規劃,明確搬遷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致力解決搬遷用地、資金和特困戶問題,努力使困難群眾實現同步搬遷。
(三)創新“造血”舉措,從根源上阻斷貧困代際傳遞。一是加大產業造血力度。立足當地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文特色,發展特色產業造血,實施扶貧重點村“一村一品”計劃。二是推廣合作扶貧造血。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多種形式吸納低收入農戶參股入社,鼓勵低收入農戶以承包土地、集體資產股份等形式參與合作開發經營。三是加大金融造血力度。簡化低收入農戶信貸手續,擴大信貸貼息對象,積極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工作。四是加強教育造血力度。將抓培訓與建隊伍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農民學校平臺作用,開展具有針對性、實用性的培訓,打造一支農村創業隊伍;健全學前教育,實現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幫助更多貧困家庭子女完成學業和實現就業。五是創新扶貧方式。運用互聯網、電商等新的營銷方式,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四)發動社會力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扶貧工作。扶貧工作要發動社會力量,要運用多種手段和方式來推動。一是出臺政策,鼓勵引導民營企業特別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產業扶貧。在資金扶持、貸款貼息、土地流轉、“上市”融資、基地建設上給予重點傾斜。二是培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及時總結各級各部門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經驗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好模式,最廣泛地動員各方面社會力量參與精準扶貧。
(五)強化考核制度,有效提高扶貧政策的執行力。一是明確目標。各鄉鎮要將轄區內貧困對象進行分類扶貧幫助,明確年內扶貧的目標任務,把扶貧的政策措施落實到貧困村和貧困戶。二是強化考核。實行扶貧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把扶貧工作列入區對鄉鎮(街道)年度考核內容。三是強化督查。積極推行平時督查、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各地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確保各項扶貧政策能真正落到實處,惠及百姓